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省直有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座谈交流。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底,全省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168元,其中有劳动力贫困户达到年度预脱贫目标6883元的7.86万户18.64万人,占年度60万减贫任务人数的31.1%。全省教育补助受益贫困学生18.04万人。目前全省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6%。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将分赴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9个市开展实地调研。
产业扶贫惠及70多万人
省扶贫办主任梁健介绍,广东各地大力推动特色产业扶贫,注重实施光伏、电商、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推动扶贫工作重点转移到促进贫困户增收上。如云浮市实施整镇连片推进产业扶贫,其中罗定市龙湾镇创建“三个一万”产业精准扶贫示范园,将贫困户全部纳入示范园中集中帮扶,预计每个贫困户实现年收入2 .4万元以上。惠州市博罗县利用生态、文化、地域的优势,打造乡村旅游,通过土地出租、基地就业、出售土特产等多渠道,促进贫困户增收,实现农村变景区、农民变工人、农产品变旅游商品的“三变”。据省扶贫信息系统监测,截至9月底,帮扶贫困户的产业项目有15.3万个,带动贫困户20.84万户75.29万人。
不过,梁健同时指出,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重个体项目扶持,轻整村整镇整县产业规划;重“短、平、快”项目帮扶,轻长期产业发展;重生产性项目、轻产业链发展等现象。一些地方因贫施策、精准帮扶措施不落实。有的地方贫困户参与组织化生产的利益结联机制不够完善,怕推进资产收益项目选不准,怕担责。
教育经费向粤东西北倾斜
教育方面,省财政对市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90%以上转移支付给粤东西北地区。省教育厅巡视员赵康介绍,2016年省财政对市县教育转移支付为296 .07亿元,是2011年的2 .8倍,年均增长23%,占省财政教育总支出比例的57%。比2011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2016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起,在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省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按寄宿生生均每年200元的标准增加安排公用经费补助,并在2017年和2018年按每生每年50元的幅度逐年提高补助标准,2017年为250元,2018年为300元。
同时提高学生资助标准,学前教育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 0元提高到1000元;地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500元;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方面,从2017年起,在原有资助政策基础上,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补助1250元;高校勤工助学薪酬标准,从原每小时8元的薪酬标准提高至不低于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