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河源再生资源网!今日是: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面临三大发展障碍
1)政策法规支撑力和约束力不够,现有政策和技术标准全部为引导性或推荐性指导文件,对于经营规范的骨干企业有参考指导作用,但对于不法贸易商来说并没有任何约束作用;2)回收网络体系不健全: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往往将责任上移至电池供应商,而电池生产企业又没有全国性的回收网络,加之网点建设成本高昂,目前全国回收市场极不规范,整体处于一种“不管有牌无牌,价高者得”的无序状态;3)回收处理技术滞后,成本较高:目前,全球范围内包括德国、美国、日本等多个发达国家都在积极支持和推动该领域国家共性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开发。而我国在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技术工艺方面相对国际同行有些滞后。
预计未来动力电池回收将通过试点先行、全程跟踪、技术突破来逐渐推广,推动因素来源于政府推动和成本管控。预计未来电池回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将逐渐完善。2018年2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构建回收利用模式,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中部地区各选择一个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并以试点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实施年限为2年;同时要求申请程序要求和信息公告,做到追本溯源,全程跟踪,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此外,未来我国动力电池回收技术有望持续突破,提升产品性价比。
现阶段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技术壁垒需要打破,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机遇已到,无论是从环境保护还是资源最大化利用角度来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都已是箭在弦上,国家相关政策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未来发展的势头强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