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气是雾霾形成的原因之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汽车尾气排放。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坚持把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作为工作目标,从提升群众环境满意度入手,积极作为,各职能部门联动,每周一次常态化开展随机路检路查,严查排放超标、违规上路等情况,切实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丽水对第一次查实的尾气超标机动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暂不罚款。
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路检路查
“前方车辆请靠边接受检查。”日前,在浙江丽水市区环城路某路段,在执勤交警靠边停车手势的指引下,一辆小型货车缓缓驶入右侧应急车道。驾驶员毛先生一脸疑惑,边摇下车窗边询问交警,“我没有超速,也没闯红灯,为什么拦我?”
“你好,我们是联合执法人员,你的车辆涉嫌尾气超标,请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这里有一个缓慢的上坡,相对来说更能反映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排放情况。检查点位随机更换,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都会在辖区范围联合交警随机布点开展尾气路检路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孙新宗介绍。
在执勤点前方约150米处,停着一辆遥感车,车内安装有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此系统可自动识别进入监测区域的机动车牌照号码,分析排放的尾气污染物组分浓度,并筛选高排放车辆等。
系统发现超标车辆后,直接提醒后方执勤点做好准备,先由交警拦截,环境检测人员再对车辆进行复测。毛先生的车正是由于排放的尾气污染物超标被拦截,再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复测检查确认。
检测人员将汽车尾气分析仪插入汽车排气口,随着小货车油门的轰动,黑烟喷涌而出,现场的烟度仪和尾气分析仪指针瞬间跳起。检测显示,车辆不透光系数为4.9,已远超出国家排放限值。
第一次查实的尾气超标机动车,限期整改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为持续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丽水市不断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自2019年开始就组成联合现场检查组,每周一次常态化开展随机路检路查工作,严查排放超标、违规上路等情况。截至目前,丽水在路检路查监测的3355辆机动车中,共发现超标排放车491辆,均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此外,生态环境部门还在全市相关路段安装了9套遥感监测和11套黑烟抓拍设备,实现了县域全覆盖。
“超标车辆中柴油车还是占绝大多数。”现场执法人员介绍,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第一次查实的尾气超标机动车,由生态环境局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15天内整改到位,暂不罚款;但第二次被发现同类问题,就会进行现场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机动车排放超标后,整改逾期未重新检测合格,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柴油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处200元罚款。
据统计,当日现场遥感监测车辆共138辆,人工复测7辆,发现超标两辆,均已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遥感监测发现多次超标的车辆,丽水将其先行纳入机动车排放污染管理信息系统重点监管车辆名单,出现未按期维修复检仍照常上路行驶的,将纳入黑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同时,丽水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及时向各县(市、区)分局通报超标车辆名单,倒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过程,判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督促检验机构对相关车辆严格做好检验。目前,全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已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