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老板虚构公司有拆迁工程,以能够出售拆迁产生废铁的谎言,骗取他人交付收购定金30万元。后经被害人报案,该老板被警方抓获。日前,河东区法院经审理,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老板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现年62岁的张某原系本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12月,张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谎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分公司有天津市一家工厂的拆迁工程,能够将拆迁产生的废铁以每吨1900元的价格出售,并由张某委托其朋友杜某联系买家。经杜某及其朋友联系,本市一家废品收购公司的汤某有意购买。张某与王某共同骗取汤某定金人民币30万元。后经汤某报警,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