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提出了到2025和2035年的具体目标,并从六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全文正式发布,“十四五”规划是指导我国今后5年至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下一阶段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全文涉及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的内容集中在第三十八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和第三十九章“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两部分。
(3)《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目标。
为落实意见工作要求,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作为目标,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碳达峰十大行动”,从工业发展、资源利用、科技创新等诸多方面对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出了要求。
(4)《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2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意见提出“到2025年,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及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等诸多方面对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的发展提出了要求。
(5)《“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
2021年5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就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并从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同时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021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的行动目标。

(7)《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2021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体废弃物有序减少。
(8)《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
2021年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建设5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
(9)《“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2021年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提出到2025年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并围绕工业、社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提出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循环经济领域的五大重点工程和六大重点行动。
(10)《“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
2021年9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农业绿色发展工作制定了系统部署和具体安排,提出要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目标。
(11)《“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2021年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塑料污染治理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主要任务包括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及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三个方面。
(12)《“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2021年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明确提出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管理,推广普及标准地膜,推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等要求。
(13)《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14)《“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2021年9月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方案规定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方式及要求、评估结果应用等内容,明确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评估情况记录表格式内容以及评估年度工作总结要求等,为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15)《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2021年9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通知就依法严格开展危险废物鉴别、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流程及鉴别结果应用以及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组织管理等方面做出指示和要求。
此外,2021年生态环境部还就《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了意见。
(16)《“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21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