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发布。 处理废弃电器将获基金补贴 《办法》明确,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并列入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其中: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五大类产品开征基金 《办法》规定,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五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其中: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采用绿色设计和使用环保材料,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每年数千万台电子产品废弃 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中,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这五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等电子产品报废淘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淘汰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危害了人类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