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化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10项主要任务,力争到2025年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结构趋于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技术和运营水平明显提升。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量变化趋势,湖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三个“一批”原则,优化调整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结构,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区域需求协调发展。
《方案》提出10项主要任务,包括严格环境准入,强化质量核查;强化收集转运,规范贮存管理;优化处置结构,强化政策引导;强化处置能力,推动“领跑一批”;强化标准引领,推动提档升级;实施分类管理,压减过剩产能等。
《方案》鼓励技术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竞争力雄厚的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委托运营、股权转让、技术合作等方式,对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整合提升,推进老旧设施更新换代,推动智能化、信息化新型处置设施的引进、示范、培育打造一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示范企业。
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有效管理,《方案》明确要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白名单”和不良记录“黑名单”分类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动态评价。对经营单位工艺技术水平达不到设计规模、年度实际生产负荷率(实际经营量/核定经营规模)较低以及管理混乱的,换发经营许可证时可适当核减经营规模,对经营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可根据其违法情形依法采取缩短经营许可有效期、不予续证、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方案》强调,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包保责任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及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地方和单位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熊争妍 敖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