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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分类丢垃圾,罚款50元!这个源自《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2011年4月1日)的条款一经出台就伴随着“何时开罚”的追问,现在,这个追问终于有了答案。 前昨两日在厦门举行的气候变化背景下的“里约+20”峰会与可持续的垃圾处理中德研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毛达用“空法”来形容这部内地首个保障垃圾分类的城市立法,他建议先从不遵守垃圾分类的政府部门罚起。对此,广州市市政府副秘书长、广州市固废办公室(以下简称“固废办”)主任古石阳表示赞同,并透露2014年初对垃圾不分类开罚。 垃圾分类先向政府“动刀” 《循环经济促进法》,属前端管理法规,但缺乏细则,“强制回收目录”真空;地方法规,如《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同样缺乏前端治理目标……毛达在《中国垃圾处理的现状和趋势》报告中梳理中国垃圾领域立法,并指出,“相关立法偏重末端处理,且缺乏内在一致性和相互协调性。”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为何迟迟没执行?”在讨论环节,毛达用广州的例子说明垃圾领域立法存在的“空法”现象和尴尬局面。 规定实施1年半来,相关部门每每面对“何时开罚”的追问,都以“时机尚不成熟”、“罚不是目的,重在宣传、教育”回应。 “我打断你一下,”论坛讨论环节,古石阳主动起身回应毛达,“我们计划2014年初执行,现在为何不执行?罚不过来。80%不守法怎么执行?” “我建议分类处罚从政府部门做起,2012年落实政府部门和公务员,2013年罚事业单位,2014年罚市民,”毛达的分类“问责时间表”得到现场一片掌声喝彩。 “我同意。分类桶都没配好,市民怎么分类投放?这种情况下,到底该罚个人还是罚该配桶的部门?”讨论环节结束了,这个话题持续到午餐时间,“回去我就布置,垃圾分类要从公务员小区落实起。”古石阳称。 明年建分类评价体系 社区逐一“过关” 古石阳在《垃圾分类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报告中称,垃圾分类需要养成过程,靠运动式和突击式宣传发动不可能持久,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为此,广州将垃圾分类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2年,宣传发动;第二阶段是2013年,巩固提高,通过对每个社区的评估,确保80%以上社区垃圾分类水平达到合格以上;第三阶段是2014年起,形成强化和常态化阶段,垃圾分类从教育养成,上升为立法,使垃圾分类行为成为市民的法定义务。 “今年考察各社区宣传是否全面铺开,设施是否到位,明年全面检查分类效果,”古石阳透露,城管委正在酝酿垃圾分类评价体系,垃圾分类准确率,设施体系建设是必考科目。“有无回收体系?有害垃圾是否单独收运?厨余垃圾是否分开?媒体可以提出更好的考评建议,”他称,2013年不检查宣传,只看效果。 “核心指标不合格,就没分数,不是说哪项补点分,搞个平均分及格就行,”他称,所有社区明年逐一筛查“过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