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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12]295号)和全国报废汽车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湖南省商务厅会同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如下: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强化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2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12]162号)后,各市州政府迅速行动,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或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商务、经信委、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为取缔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深入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取缔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通过在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地方电视台等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发布专项整治报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媒体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揭发,检举违法犯罪线索,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有力推动了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整治氛围,达到了打击一点,震慑一方的目的。 三、部门联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市州、县(市)区出动执法人员278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63辆次,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截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