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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回收站废品乱如麻 小心易燃易爆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3-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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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全市消防环境,924日,新疆克拉玛依消防支队消防监督执法员开展对辖区内重点单位防火检查。在对一家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时,发现多处隐患。

该废品收购站位于星光路旧货市场4号,主要经营加工项目涉及废旧塑料、纸制品、旧皮革、包装袋、旧家具的回收。 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该收购站存在严重的吃、住、经营三合一现象。在废品收购站院内,废旧塑料、纸制品、轮胎、电缆等易燃物品堆积如山,整个市场无一处安全警示标志,回收的废旧物品大多为易燃物品,遇着明火极易引起火灾。监督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3名正在吸烟的业户,均被现场制止。

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看到,整个收购站无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建设也不健全。预设的消防水池、消防沙池均未见消防水和消防沙,应急消防水池被锁闭且无消防水,电动水泵无法操作。出租业户家中均未配备灭火器。该收购站没有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时常存在消防隐患,如有突发火灾等事故,会迅速扩大蔓延并且难以控制,一旦殃及周边的危化企业,将会严重危害到居民的身体健康。

消防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八条的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相关要求,给予该单位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接到处罚通知后,该单位负责人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和处罚表示虚心接受,并表示将认真整改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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