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生产作业活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2014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由于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不完善,处理企业经验不足等原因,部分处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拆解处理作业欠规范等问题。”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委员会宋甲英博士表示。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指南》的出台,对解决目前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存在的种种问题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指南》从管理制度、数据信息管理、视频监控设置、处理设施和设备、拆解处理过程规范性以及拆解产物利用处置等方面,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要求提出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将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废弃电子产品的两面性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极大。”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业节能与环保研究所李博洋博士表示,“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
目前,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简称“四机一脑”)等主要产品城镇每百户家庭拥有量约为550台,农村每百户家庭拥有量约为300台。巨大的保有量意味着巨大的报废量,我国每年电子废弃物的产生量约500万吨,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并且报废量每年仍以较快速度增加。同时,我国也是发达国家电子废弃物重要转移地区,据电子废弃物问题国际组织的调查,每年非法转移至我国进行拆解处理的电子废弃物至少为150万吨。
李博洋告诉记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具有双重属性。从其污染性来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组成复杂,含有重金属、卤族化学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直接丢弃或不当处理,会造成环境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
“小企业和手工作坊为追求利益,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落后方式拆解处理,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造成环境污染。”宋甲英表示,“另外,如果技术不过关,处理不当,拆解过程会严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研究表明,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业人员的神经衰弱症状、鼻塞、恶心、结膜充血和皮肤症状等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普通人。”
“从资源性角度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占总重47.9%的钢铁,12.7%的有色金属,20.6%的塑料以及其他有价材料。其中,印刷电路板虽然只占电子废弃物重量的3.1%,但却含有大量的金、银、钯、铂等稀贵金属,价值极高。通过对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分选和提炼,可低成本地获得大量有用资源和稀贵金属。”李博洋表示。
回收是拆解的基础
“回收是拆解的第一步。”宋甲英说。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规范整治多年,取得一定成效。”李博洋说,“2009年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了处理电子废弃物的目录制度、许可制度和基金补贴制度等。”条例从2011年开始实施,截至2013年,我国已建成107家水平较高的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四机一脑”拆解能力超过7000万台/年,这些正规企业每拆解一台电子废弃物,就可按规定获得相应基金补贴,这些正规企业回收量在逐年增加。
虽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宋甲英认为,首先,非正规的拆解大行其道,造成严重污染;正规拆解工厂成本高,并且回收不到足量的报废设备用以拆解。
其次,报废电子设备可再生循环包括3个层面的内容:整机循环、部件循环、原材料循环,在这3个层面的循环中,普遍的现象是:拆解易,回收难。
再次,国家一方面号召厂商承担生产者责任制,但环保拆解的财政补贴是给到拆解工厂的,而真正参与环保回收工作的厂商却拿不到任何补贴,造成厂商没动力开展工作。
最后,拆解业是薄利行业,而国家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行业的资金压力。
国内加强完善 国外加强学习
我们应该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业健康发展?
对此,李博洋建议,一是适时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条例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结合电子废弃物处理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条例修改完善的建议,尤其明确工信部对于推动产业发展的工作职责;考虑到电子废弃物中富含稀贵金属,具有极高的战略价值,应尽快调整产业的发展定位,将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产业作为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和具体规划,在做大做强产业的同时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快完善基金补贴制度,将补贴更多用于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要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及注重发掘正规企业内在潜力。
二是更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回收效率,有效控制电子废弃物流向。
三是实施关键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工程,提升规范企业竞争力。
四是支持传统拆解处理区域实施园区化改造,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与此同时,国外的先进经验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宋甲英介绍说,目前,欧洲国家在电子废弃物的立法与管理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1998年7月,欧盟颁布的《废旧电子电器回收法》拉开了电子废弃物立法管理的序幕;2003年2月13日,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5年7月6日,欧盟又发布了《关于制定耗能产品环保设计要求框架的指令》,提出了尽早地将环境因素整合到产品设计阶段以改进和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欧洲各国都已成立了至少一个电子废弃物回收组织,一般是由政府协助制造商建立。荷兰针对不同产品类别建立了3个由生产者联合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德国由联邦环境保护署作为其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主管部门、市政系统、生产商、社会等都建立了专业的回收处理公司。它们之间通过市场竞争,降低成本,以吸引其他生产企业的加盟。可见,欧洲各国对电子废弃物的末端处理及管理已经形成了一个新兴朝阳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