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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废旧电池属违法行为 回收应谨慎
45岁的泽国男子叶某从事废旧物品收购,近日,他因非法经营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刑。
去年6月23日晚上,两辆安徽牌照的货车在泽国二环路红绿灯处被环保执法人员拦了下来。经查,两车上装着41吨左右的废旧镍镉电池。
这些电池是叶某和狄某(另案处理)拼车装运的,打算运往广东销售,其中叶某的占了31吨左右。
废旧镍镉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经营者需要办理收集经营许可证,但叶某没证。去年8月14日,叶某向警方投案。
经查,叶某在2012年就开始了废旧镍镉电池的买卖,以每吨7000余元的价格从各小拆解厂收集废旧镍镉电池,再雇车运往广东,每吨赚取差价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判处其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承办法官介绍,叶某收集的废旧镍镉电池是成片板状的,可能是从玩具车上拆下来的。鉴定结果也显示,这些废旧镍镉电池是有毒的。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称,目前我市广泛应用的是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应用得很少。
记者在一家废物回收企业的介绍中看到,企业特意标明不回收废旧电池。工作人员介绍,电池回收企业要经省环保厅批准,对经营场地要求非常严格:不得露天,地面要浇筑以防止污染土壤,运输时也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来实施。
目前,我市经审批的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只有一家,尚未有经审批的镍镉电池回收企业。工作人员称,仍有无证的铅酸蓄电池回收经营者,打击起来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