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从8月开始实施,许多市民关心这部法规实施后,将给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对深圳现有的生活垃圾管理带来什么改变。昨日,市城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雷应本报之邀,做客“民生面对面”首次详解新规出台的背景、条款,以及接下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即将实施的新举措。
住宅区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
有了分类标准后,又将怎样调动市民和相关责任人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积极性?
杨雷表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尤其是实行物业管理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投放的要求及标准。作为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将要承担物业小区内分类容器设置管理、居民垃圾投放工作的指导、垃圾分类管理台账等工作。
“一些物业公司,像万科物业,多年前就在自己管理的小区内推行垃圾分类,接下来,我们会联系住建部门、物业协会共同推动。”杨雷如是说道。
《管理办法》中还提出住宅区内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杨雷介绍,在此前的试点中,比如定时定点投放,楼层撤桶。有一些小区做得非常不错,虽然一开始实施时推进困难,但实施一段时间后,居民慢慢见到成效,这一举措也得到居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也提高了垃圾收运的效率。
杨雷也直言,很多图方便的市民认为最好是随手丢垃圾,但这样的做法让环境很难有保障,物业公司劳动强度也会增加,后续收运处理到垃圾送到填埋场这个时间都会受到影响。他呼吁,如果每个市民都自觉按照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时间、地点,定时定点,而这个定时也不是具体某一个时刻,是一个时间段去投放垃圾,方便别人也方便自己。
每周六定为资源回收日统一回收
《管理办法》实施后,市城管局将陆续推出系列创新举措,方便分类垃圾的回收和处理。
杨雷介绍,每个星期六将设定为深圳资源回收日,在全市分步实施再推广,通过日积月累,让在深圳的市民逐步养成习惯,平时把资源类垃圾稍加储存,每个星期六集中交售到委托企业作处理,对资源垃圾做到应收尽收。
此外,杨雷还提到,大件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3%左右,且深圳的大件垃圾比一般城市总量更大,作为一个人口相对年轻,流动性大的城市,家里的沙发、家具淘汰更新非常快。而大件垃圾并不好处理,如果不经过拆解,焚烧炉很可能进不去,体积大,不经分解,每个运载车运输的垃圾量会大大降低,且大量占用填埋场库容。
因此,市城管局正在研究更好的处理办法,比如建设大件垃圾破碎设施,破碎后送往焚烧炉,提高燃料热值。或跟企业探讨合作,集中收集大件垃圾,破解后做资源化再利用。现在坪山有公司在试点,破碎大件垃圾后跟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处理后作生物质燃料。
而对于有害垃圾,废弃电池、荧光灯管、过期药品与生活最密切相关。其中,深圳废弃电池全年家庭产生量超过2000吨,灯管一年有1200万只含汞荧光灯管。市城管局也将出台相关办法,先把居民手上的废弃电池、灯管相对集中收集起来,再由指定的环保处理企业统一回收,作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谈垃圾不分类罚款
《管理办法》实施后,不是马上就开罚,有一个宣传的过程,让市民熟悉法规、熟悉生活变化。更希望每个市民都认真履行垃圾分类和减量的职责,按照规章的要求去做,慢慢养成习惯,形成生活风气后,垃圾分类不难做到。
今后该法规执法将列入城管综合执法,实施一段时间后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希望更多通过正面宣传、引导、示范、激励,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到垃圾减量分类过程中来。
谈破解“垃圾围城”的危机
一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减少最终的垃圾焚烧量、垃圾填埋量;二是实施垃圾焚烧战略。深圳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填埋的方式在深圳不可持续,因此还是要走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这条路。
谈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其他举措
罗湖区每年春节过后都对家庭年花做一个有组织的回收,接下来要向全市推广;集贸市场相对集中产生的一批果蔬菜皮这类垃圾,也在探讨是否可以就地处理;园林绿化垃圾也是有机质垃圾,过去一大部分运到填埋场处理,也在探讨研究就地处理,将其作为肥料,不再进入填埋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