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河源再生资源网!今日是:
关于申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广东省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
河再协函〔2011〕8号
关于申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分会、副会长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工〔2011〕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可申报的项目为第二项《区域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支持资金为2000万元以下。
二、因材料须在2月23日前报省财政和省经信委,申报单位要在2月22日上午将材料交我会统一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局。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应立即抄报法人和负责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我会将大力支持并派专人协助申报。
(联系人:许建青;电话:13829396959;邮箱:hyrra@163.com)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资源 专项资金 申报 通知
抄送: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秘书处 2011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