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减免缓征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企业等四类企业;减免缓征的37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免征35项、缓征2项;减免缓征期限为 减免缓征企业行政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收费项目 部门 |
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减免缓征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企业等四类企业;减免缓征的37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免征35项、缓征2项;减免缓征期限为 减免缓征企业行政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收费项目 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