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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河源市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总支的通知
团河字〔2014〕19号
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河源市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 部(总支)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单位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打造“广东绿谷”,建设美丽河源的实践。团市委决定于2014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3至2014年度的河源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河源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注意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3.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创造,带头学习文化知识,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并在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艰苦奋斗,作风扎实,品格高尚,能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遵纪守法,敢于树立正气,主动服务青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青年群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6、学生团员应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7.2008年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团委的表彰或者奖励。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各县区要注意平衡推报人选的界别比例。
(二)河源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心系广大团员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
4.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动全省共青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成效显著;
5.有扎实的青年群众基础,在青年群众中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善于做青年工作,思想引领能力强,在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方面有优异的工作业绩;学校团干部应在带领学生团员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方面有突出业绩;
6.能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深入基层,热心参与基层事务、积极做好基层工作,作风优良,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5.现职团干部,截至2014年4月,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乡镇、街道、村、社区新任兼职团干部、“两新”组织、驻外团工委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6.2008年以来,所在团组织或本人获得过县级以上团委的表彰或者奖励(驻外团组织不受该条件限制)。
河源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面向基层,各县区团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各地要注意平衡推报人选的界别比例,特别要推荐乡镇(街道)、村(社区)、“两新”组织和驻外团组织的兼职团干部。
(三)河源市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组织建设好。团的组织架构健全,不断完善团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2.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3.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4.青年反映好。不断创新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手段,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团内民主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听取团员意见建议;
7.基础团务扎实。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县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
9.2008年以来,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河源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名额
1.各县区团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各单位团组织、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团组织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
2.为进一步突出学校共青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参照团省委的做法,在总名额中,学校战线占40%左右。分配到县区,每个县区学校战线上报名额不少于5个。
3.“河源市优秀共青团员”、“河源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实行等额推荐,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人选资格进行把关,如上报人选不符合条件,团市委将取消该评选名额。“河源市五四红旗团委”、“河源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实行差额推荐,团市委将按照1:1.5的比例,在全市推报的候选单位中择优进行表彰。
三、申报方法
1、各县区推报工作由各县区团委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各单位及市直“两新”组织推报由团市委市直团工委负责,市直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推报由团市委学少部负责,优秀青年、集体自荐请直接报送团市委组宣部。
2、申报单位和个人需登陆河源共青团网站公告栏(http://youth.heyuan.gov.cn)下载相关表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汇总表,尤其是推荐理由。务必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17:00前将各类奖项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市委组织宣传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的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2.深入基层,面向一线。推荐的候选人(单位)应主要来自基层,重点面向一线,普通岗位,兼顾战线分布。要注重从新社会组织、青年自组织中的团组织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3.严肃申报,公平公开。各县团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单位团组织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在推荐集体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市委组宣部:张小梅
联系电话:0762—3319027
电子邮箱:hygqtzxb@163.com
团市委市直团工委:邹戈斌
联系电话:0762-3232180
电子邮箱:hysztgw@163.com
团市委学少部:欧效智
联系电话:0762-3316081转0
电子邮箱:hygqtxsb@163.com
附件:
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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