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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12条措施支持晚造粮食生产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分
来源:河源日报 时间:2022-08-03 09: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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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下称《措施》),切实做好抗灾夺丰收工作,推动“以晚补早”措施落实落地。

《措施》强调,抓抢做好灾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和维护。针对“龙舟水”和台风造成部分地方农田水利设施损毁,影响晚造粮食生产的问题,《措施》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加快修复灾毁设施和机耕道路,确保晚造粮食生产用水。同时,谋划长远,要求结合中型灌区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农田排灌体系。

《措施》明确,对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给予适当奖补,全面完成连片15亩以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优先种植粮食作物。同时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在全省33个产粮大县开展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具相统一的高产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百亩方、千亩片、万亩田高产示范点。

在加强财政金融保险方面,《措施》要求落实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在8月下旬前将补贴资金全部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鼓励开展实施水稻种植完全成本或收入保险试点,增设新的金融产品,为粮食生产提供融资保险便利等。

《措施》明确加快推进全省水稻烘干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布局粮食烘干中心。要求2022年下半年应急建设一批烘干中心,支持建设一批移动式应急备灾救援服务队。同时建立完善水稻机收减损激励机制和技术措施。

为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措施》明确对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扩面增产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不实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将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与省级涉农资金分配测算权重相挂钩。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取消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等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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