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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精准把握群众诉求 多点发力破解难题 让电动车“动有所能”“居有其所”
来源:河源日报 时间:2022-12-06 0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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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国家高新区外来人口多,充电桩也比较少,本来为了方便上下班买了新能源汽车,结果充电倒成了问题,我们通过‘面对面’机制反映了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现在我在家门口就能充电了!”看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四路近期新建成的电动车充电站,家住东江豪苑的郭先生说。

今年6月,我市召开第六场“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座谈会,就“电动车充电与安全”问题“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近半年来,针对群众提出的公共充电桩不足,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问题,我市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通力合作,持续补齐城乡建设短板,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快规范充电桩报装流程,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电动车和文明出行,解决民生难题,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此前,我市公开征集群众“电动车充电与安全”诉求事项350宗,已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41宗,还有9宗阶段性办结。

加快集中式充电站建设

为市民“幸福指数”充电蓄能

近日,和平县贝墩镇公共充电站正式竣工投运,居民陈运生通过导航搜索到附近距离最近的充电站后,第一时间开上自己的爱车前往充电。一排排崭新整齐的充电桩竖立在停车场,不仅意味着附近的贝墩群众及过往新能源汽车车主从此告别新能源汽车难续动力的窘境,还标志着河源实现了全市95个乡镇充电桩全覆盖。

当前,新能源汽车因其环保、节能、省钱等优势,正越来越多地进入我市的寻常百姓家,但令广大车主苦恼的是,买得起新能源汽车,却“困”在了充电桩上。我市现有的公共充电桩数量,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多的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实际需求。加快建设普及充电桩成了越来越多群众的心声。

自通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机制了解到群众需求后,市发改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措施,从市级层面统筹规划部署,力促加快推动全市范围内充电桩建设,尽快解决电动汽车出行“充电难”问题。10月初,由市发改部门拟定的《河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明确了“十四五”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有力推动我市充电桩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同时,市发改部门充分发挥充电桩建设的牵头作用,会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支持充电桩建设的各项措施,简化充电桩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电网接入等方面手续,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针对我市乡镇充电桩建设短板,市发改部门目前正与市供电企业加强合作,加快乡镇的充电桩布局;协调供电企业对部分电力容量不足的区域进行增容扩容改造,满足充电桩建设用电需要。

据市发改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点340个、公共充电桩1238个,全市95个乡镇实现充电桩全覆盖。“接下来,我们将加强工作谋划统筹,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我市充电桩布局,强化充电桩运维管理,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助力破解电动车充电难问题。”该负责人表示。

部门联动齐发力

拧紧电动自行车“安全阀”

“自从我们小区安装了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电梯报警系统,以及建设了集中充电点后,再也没有看到电动车进家入户、乱停乱放、私拉电线充电的现象了,我们居民也住得更加安心、放心了。”作为市区汇景外滩8号小区的住户之一,陈阿姨对小区日益完善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感到满意。

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因轻量便捷备受民众喜爱。据市住建部门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存量约有6.8万辆,近3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4.5%。伴随着电动自行车呈逐年上升的增长趋势,加快充电设施建设迫在眉睫,而围绕充电场所的统一规划设计、建设改造等方面,此前我市尚未出台相关制度政策。与此同时,部分老旧小区和自建房受空间和设备限制,存在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现象,有较大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也逐渐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

为更好地为充电设施落地提供建设指南,在我市第六场“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座谈会结束后,市住建部门在充分征求发改、应急、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于9月正式印发《河源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式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指引》结合我市实际,分总则、规划与选址、建筑设计、电气设置、消防设施配置、管理要求等六部分内容,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新建、改(扩)建提供了指引,有效推动解决群众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供需矛盾。”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7月1日,源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宝源路某住宅小区一住户开出了一张800元的罚单,原因是“在疏散通道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这也是《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首日,全省开出的首张罚单。

近半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把治理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根据职能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治理力度,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如市公安部门采取流动执法和固定站点拦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广场公园、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通行较多的地点开展检查,加强对每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查纠整治,在日常岗点勤务及巡逻管控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住建部门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加大对全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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