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何国森和市长、市林长李勇平签发了河源市2023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深入推进绿美河源生态建设,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
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治林兴林摆在重要位置,带头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高度重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林业资源源头管理,不断提升依法治山治林水平。
林长令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林业资源管护,持续强力推进森林督查,规范落实好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力度,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精准保护古树名木;要严防森林火灾,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灭一体、打早打小”机制,优化完善森林防灭火监测预警体系,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加强各层级森林防灭火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快林火综合阻隔系统建设;要严控生物灾害,切实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林业有害生物天地空立体监测网络体系,持续加强防治检疫机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控应急物资储备。
目前,我市设立林长4497人,落实基层监管员2027人,聘请护林员3816人,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林长制实施运行,积极探索“林长+”多元化协作模式,大力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强化林长履职尽责,深入实施绿美河源生态建设“六大行动”,走出绿色生态发展的河源路径,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出河源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