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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来源:政策研究室 时间:2010-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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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言

第一节  规划背景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了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战略地位,要求珠海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加快建设高栏港工业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航空产业园和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把珠海建设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极大地提升了珠海的战略地位和城市价值。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珠海城市发展的最新要求, 加快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珠海市按照《广东省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意见和规划工作方案》和《关于报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8838号)中的明确要求,根据珠海实际情况,从保护环境的立场出发,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整合现有回收网络,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节  规划目标、原则及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执政为民、依法治理、方便市民、培育市场、规范经营”的原则,把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作为为群众办

实事的具体任务,作为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重要内容,通过政府引导支持,培育龙头企业,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划,规范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事业和环卫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根据珠海市再生资源产废量和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网点数量。

(二)遵循科学发展、有序竞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易、绿色环保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网点的布局要符合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三)规划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及网点的设立要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广东省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意见和规划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

(四)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利用系统,实现资源永续利用。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市场化运作,在保证再生资源有效回收和现有回收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发挥各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激励、退出机制。

(五)在网点布局、选址和运作模式本着“价值、方便、交流”的原则。在网点建设和配套设施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网点设置方便市民交易;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利于再生资源的快速流通。

三、规划目标

以建立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站为支撑,以建设废旧物资交易市场为平台,逐步发展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产业,构建我市循环经济型生态文明新特区的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利用体系。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四个90%”的发展目标,即:使我市90%以上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绿色回收站,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的可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废旧物资流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体系建设立足珠海市,幅射珠江口周边城市,形成规模化、连锁化及产业化。利用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的区位优势,做强做大珠海市的集散交易市场,形成以特定的不同品种再生资源回收为主的行业发展方向,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区域化合作,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这一传统行业,成为现代经济建设中充满活力、充满投资价值的朝阳行业,成为我市又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

《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二、标准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珠海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办法》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图例》(CJ/T14-1999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三、相关规划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

《珠海市环卫专项规划》((2006-2020))

《珠海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201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8-2010

《珠海市交通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四、其他

1-1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示意图

 

《珠海市统计年鉴2008

《珠海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珠海全市三区(香洲区、斗门区和金湾区)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5年,即2009年至2013年。

 

第二章 城市概况与发展展望

第一节城市概况

一、自然条件

珠海是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设有拱北、九洲、珠海港、万山、横琴、斗门、湾仔、跨境工业区等国家一类口岸8个,拥有全国沿海20个主要港口之一的高栏港,为国家一类口岸,是珠三角西部地区唯一的天然深水良港。区位优越,东邻香港,南与澳门陆路相接,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珠海的海岸线长604公里,有大小岛屿146个,其中,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有128个,有常住居民的11个,素有“百岛之市”之称。  

二、社会经济条件

珠海是我国南方的一个海滨城市和经济特区。1953年建县,1979年建市,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赋予的地方立法权。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个行政区。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687.8平方公里。200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45.44万人,其中户籍人口95.69万人,是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人口规模最小的城市。建市以来,珠海经济实现快速发展。本地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投资、消费、出口、财政收入、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平均每年分别以21.0%26.3%27.7%21.3%31.1%26.6%30.9%的速度递增,增速均超过20%;常住人口的平均增速为5.1%2007年,珠海的经济总量居全省第10位,但人均GDP6.11万元,居全省第3位;人均的旅游收入、实际利用外资、投资、消费、出口、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均位居全省前列。与此同时,珠海的单位GDP能耗值保持在较低水平,据广东省能耗公报显示,2008年珠海万元GDP能耗为0.603吨标煤,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二节城市发展展望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在2001-2020期间,把珠海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经济特区,成为有较强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秩序优良、文明富庶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聚力强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创业基地及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成为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的滨海风景旅游胜地”。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以珠海市为核心,以佛山、江门、中山、肇庆市为节点的珠江口西岸地区,要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增强要素集聚和生产服务功能,优化城镇体系和产业布局。珠海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区位优势,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增强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功能和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发展带动能力,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明的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 

在珠海城市大格局中,珠海科学界定三个行政区的城市定位,香洲区要提升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商贸中心“三大功能”,打造成为核心城市的核心城区;金湾区要打造成为西部开发的排头兵,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建成有活力、强实力、增魅力的金色港湾;斗门区要打造成为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生态农业基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形成“一条城市主轴、东西两大板块、组团发展”,呈现崭新城市总体格局。东西两大板块之间及其内部,主要通过珠海大道(西部)及情侣路(东部)形成城市发展主轴。发展主轴既是交通的通道,又是景观的通廊,它有效地整合了东西两大板块城市发展的脉络,形成珠海特有的城市特色。


 

第三章 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现状与分析

第一节再生资源定义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再生资源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之一。

第二节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以前我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逐步形成了以供销社系统的各级物资回收公司为主体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个体经营和私营企业的介入,活跃了再生资源市场。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市在工商、公安登记备案的各类废旧物资回收企业1136家,回收网点2500多个,从业人员已超过10000人。2008年全市再生资源年回收总量达到135801吨,其中回收利用废有色金属870吨,废塑料1100吨,废钢铁5300吨,2008年回收总值超4亿元,比2007年的回收总值3.4亿增长近17%,这对我市综合利用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减轻污染、增加就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将会得到大的发展,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将达1269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将伴随着废弃物的增加,特别是工业废弃物的增加,到2013年末,估计废弃物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上升50%以上(根据珠海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经验以及经济增长率、节能减排、设备工艺改进、管理水平提高等因素综合考虑,估计年均增长接近10%

第三节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现状分析

根据生活、生产两类再生资源的分布及回收特点,目前,再生资源回收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种:

渠道之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居民社区内设社区回收站。社区的居民直接将废品卖给社区回收站,再由社区回收站将收购的废品分类运至中转站,在此储存批量运输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如图3-1所示。

3-1 回收渠道之一

渠道之二:未设置废品回收站的小区居民,一般将废品卖给流动回收点。这些回收点的个体回收者将收购的废品,分类积攒卖到废旧物资集散交易市场,或直接卖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最终进入加工环节,如图3-2所示。

3-2 回收渠道之二

渠道之三: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根据企业生产废品的数量及种类在产废企业周围合理设置回收站点,定期到企业收购废旧物资,再通过物资回收公司进入废品流通市场,回到生产系统,如图3-3所示。

 

3-3 回收渠道之三

第四节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供销社原有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有很大的差距。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种经济成份相继进入这一领域,一方面活跃了市场经济,方便了废旧物资回收,增加了就业;另一方面,从全社会看,由于管理无序,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缺少统一规划、管理无序、市场混乱、回收缺乏专业化。

我市再生资源行业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管理体系,缺少统一规划,使得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出现如下情况:

(一)大量个体经营户乱收乱卖、乱堆乱放、随处设点,不少个体收购点设在居民区、马路便道等,房屋破旧、形象差,严重影响市容,有部份回收站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

(二)治安管理难度加大,盗窃破坏国家重要设施的案件频繁发生。据市政、电力、通信等部门统计,我市市政及国家重要设施每年因被偷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数千万元以上,给我市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三)由于经营分散,没有形成相对集中的再生资源集散地,不利于再生资源得到及时充分利用。

(四)由于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不完善,大量外市回收企业到我市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影响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有效管理和有序发展,阻碍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我市税收严重流失。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

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由于网络体系不健全,回收经营者“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许多可以回收利用的品种,如废塑料、废橡胶、玻璃等,没有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利用。这些可用资源成为城市垃圾,直接填埋或焚烧,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又污染了环境。

三、回收不及时,处理不规范,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由于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制不健全,使得回收率较低,没有得到及时回收的废旧物资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部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只从经济利益出发,能赚钱的就回收,不赚钱的或处理不了的就抛弃,特别是将一些有害废弃物任意处理,对土壤、地下水、空气造成了现实与潜在的污染。我市产生的废轮胎、废塑料、废电池等由于没有及时充分回收,变作为垃圾填埋或焚烧,对环境造成严重的“黑色污染”、“白色污染”及“化学污染”。许多废旧回收站收购的废纸、废塑料乱堆乱放,长时间不处理,“脏、乱、臭”的现象十分严重。许多回收站收购的废旧金属,乱敲乱拆,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

四、市民对再生资源行业缺乏认识,循环经济观念远未形成。

再生资源行业的社会认同度目前还较低,至今仍然把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当作“收破烂”、“捡废品”,甚至在一些人眼里低人一等;对“再制造”不了解不熟悉,当商品冠以“再制造”或“再循环材料生产”时,便认为其质量有问题。所有这些,均影响了再生资源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再生资源企业的一部分管理者,思想观念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遇到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就感到束手无策。整个社会对发展再生资源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缺乏认识,政策性配套措施少,与发展循环经济要求有较大差距。

五、我市旧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市现有前山马鞍山、夏湾两个旧货市场和一个香洲临时旧货市场,除位于马鞍山的旧货调剂市场有营业执照,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较正规外,其它的市场开办后疏于管理,导致违规经营经常发生。市场的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薄弱,导致违规经营不断发生。长期以来存在市场内摆放杂乱无章,消防设施不全,发生过多次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许多在旧货市场外经营的小旧货店采取三合一(即销售、加工和住家一体),存在安全隐患。市场内管理无序,存在恶性竞争,恶意哄抬价格或压价收购,严重违背市场规律,欺哄现象时有发生,买卖双方纠纷不断,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隐患。在市民中造成恶劣影响,使市民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特别是旧货市场)产生负面认识,严重阻碍了我市再生资源的有序流通。因此,旧货市场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建议把旧货市场编入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科学的管理。

第五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十五”期间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做出了专项规划,提出要“加强回收网络建设,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化、规模化进程”,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健康、有序发展。在党和政府的推动下,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得到蓬勃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做出了积极贡献。

许多省份和城市在政府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北京、天津和上海等城市为打造绿色环保国际大都市,由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发出建设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施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河北、大连、浙江、天津等省市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将再生资源回收、粗加工、深加工、精加工融为一体,建立了再生资源工业园和环保工业园,这种新型业态的诞生为再生资源获得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开辟了崭新的道路,也反映了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化、产业化发展趋势。

此外石家庄、武汉、沈阳、长春、郑州等省市已构建出适用、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并出台了适合当地特点的再生资源管理规定,促进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网络化、信息化和规模化。

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形势下,珠海市亟需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整合现有回收网络,加快建设与“建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生态文明的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城市发展方针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珠海建设交通枢纽城市的发展方向以及现有的交通体系(港口、机场、口岸、铁路和高速公路)和即将新建的港珠澳大桥,发达的现代物流产业,为打造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提供了基础,对我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六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意义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珠三角要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对我市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形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的目标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将对我市“建成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生态文明的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的战略目标、减少污染、改善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我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也将作出积极贡献。因此我市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一项十分必要又紧迫的工作。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必然要求;是健全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同时它也是扩大就业、改善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必然要求。

优美的城市是珠海的城市品牌,是珠海特色和魅力所在。珠海已被国家环保部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珠海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保双赢,始终把保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作为一条不可突破的底线,提出“三严”方针。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珠海着力打造“香洲服务”品牌和“西部制造”品牌,建设港珠澳大桥,以海港经济、空港经济为抓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航空业,发展临港经济,重点发展临港石化产业、大型造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电力能源、现代物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珠海市国民经济将会得到大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将伴随着废弃物的增加,特别是工业废弃物的增加。社会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回收,就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部门的测算,资源的使用每减少1个单位,对环境污染可减少0.6个单位;每回收利用1吨废旧物资相当于减少了4吨垃圾的处理量。再生资源的充分回收和利用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进行统一规划,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改善环境,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第四章 行业发展规模

第一节珠海市的人口规模和工业产值

4-1珠海市人口规模和增长速度

 

 

4-2珠海市工业产值规模和增长速度

数据来源:

1-2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示意图

 

《珠海市统计年鉴2008

根据统计局提供的资料,近年来珠海市年平均人口由2005年的1402147人到2007年的1452186人;增长速度放缓,由2005年的2.5%2007年的1.4%

全市工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16179942万元到2007年的24186972万元;增长速度也在稳步提高,由2005年的15.3%2007年的20.5%,表明珠海市经济起飞的趋势已经出现。

第二节珠海市的产业结构

珠海市的产业结构表明工业化尚未完成,作为一个沿海开放地级市,2007年,珠海三产结构是2.9%:55.2%:41.9%。逐步形成了“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和三产旺市”,一、二、三产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局面。

4-1  2007年珠海市三大产业比重饼状图

数据来源:

1-3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示意图

 

《珠海市统计年鉴2008

根据全国同类城的数据和经验,对照珠海的人口规模、工业产值和产业结构,预测到2013年,全市生活性再生资源产生量为1117万吨/年,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量为3144万吨/年。

 

41 再生资源产生量预测(单位:万吨/年)

 

生活性再生资源产生量

17

14

11

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量

44

38

31

总计

61

52

42

 

预测近期(2013年)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用地总规模为7051010亩。

42 再生资源回收中心近期用地规模(单位:亩)

 

用地规模

1010

818

705

 


 

第五章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

第一节规划思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为出发点,以社区回收站、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以整合现有网络资源为基础,逐步形成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健全的信息系统服务平台。

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主要包括回收网络规划、信息系统规划、组织机构规划、政策实施四个方面,见图5-1所示。 

5-1 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第二节回收网络规划

本规划结合我市再生资源分类收集工作和城市功能定位,合理布局,在再生资源分类收集的小区建立方便居民的回收站,在产废的源头即把各类可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分离出来。建立我市再生资源分类回收二级网络:一是街道、社区、村委会回收网络,即分布于各街道、小区、社区、村落的废旧物品回收站;二是以行业为主的集散回收中心网络。形成 “绿色回收站(流动收购车)——集散交易市场”二级结构的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企事业单位——集散交易市场”结构的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回收站网络系统,即第一类网络。回收站及时将回收的废旧物品转运到集散中心,分拣处理回收的废旧物品要尽量避免二次污染,保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集散交易市场,即第二类网络。在市内设置10个集散交易中心,在同各社区回收站保持密切集散关系的同时,与废旧物资处理终端的大、中型回收加工企业建立回收关系。设立再生资源利用交易市场,鼓励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或个人,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工作,使资源回收与交易部分统一管理、有序合法地进行,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除以上二级网络以外还应建设回收物资的再加工利用网络系统,该类网络是参与回收利用后的再加工企业鉴于珠海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双赢,始终把保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作为一条不可突破的底线,提出并坚决落实“三严”方针,致力打造“生态文明的新特区”的城市目标,从生态保护的角度,不提倡发展再生资源深加工企业。因此珠海市回收物资的深加工利用将主要以外包的形式进行,即回收的物资经集散交易市场分拣、粗加工后打包向珠海市周边城市的再生资源深加工利用企业配送。政府要引导本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周边城市的再生资源深加工利用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产业链接,将完成分拣和粗加工的回收物资直接配送给珠海市周边城市的再生资源再加工利用企业,以减少环节。

一、回收站布局规划

(一)回收站设置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1
、选址与面积

1)选址:回收站应以环保、便民为原则,设置在规划定点范围内。在铁路、矿区、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立收购废旧金属的回收站点。回收站与四周建(构)筑物、明火及火花散发地点、架空电力线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小区、社区内选址时不得占用道路、绿化、停车用地。建设回收站时,尽量与垃圾回收站或中转站搭建设置,节约土地资源、减少污染。

2)回收站面积:回收站的营业面积应满足经营活动的要求。

2、建筑标准与分区布局

1)回收站建筑标准。回收站建筑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结合珠海特色,力求做到与珠海城市整体建设相匹配,与所在区域的建设达到规范统一。

2)回收站分区布局。回收站内应有相对独立的收购区和分类存放区。分类存放区内应设置废旧纸品区、废旧金属区、废旧玻璃区等分区标识。回收站内应留有通道和安全出口。

3、配套设施设备

回收站应配置合格的用电设施。设置的照明设施或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应配备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灭火器材,回收站内应留有通道和安全出口,并在相应位置设立警示牌。回收站经营服务配套设施,包括:必要的办公设备、再生资源回收专用车辆、合格的标准衡器、打包器、转运箱或袋等,有条件的回收网点可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建立网上电子申报凭证制度,以便更好地监督废旧物资回收站有否违法收购赃物及保障废旧物资回收站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二)回收站布设

1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站 

 根据珠海2008年统计年鉴,全市共3个行政区、15个镇、8个街道、168个社区居委会、121个村委会。至2007年,珠海市全市共有人口266325户,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的原则,城区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郊区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 ,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可由临近村的回收站适当扩大服务半径。根据珠海市实际情况,设置回收站(见表5-1)。

5-1珠海市回收站设置规划表

地区

人口数量(户)

回收站(个)

地区

人口数量(户)

回收站(个)

香洲区小计

144936

113

金湾区小计

31923

25

狮山街道办

13899

9

三灶镇

7402

5

翠香街道办

23887

14

南水镇

2960

3

拱北街道办

19606

14

红旗镇

8735

8

吉大街道办

16378

12

平沙镇

12826

9

梅华街道办

17386

11

斗门区小计

89466

76

前山街道办

24110

21

白蕉镇

24374

24

香湾街道办

8575

8

井岸镇

30226

20

南屏镇

6672

9

斗门镇

11379

11

湾仔街道办

3336

3

乾务镇

12818

11

唐家湾镇

8853

8

莲洲镇

10669

10

横琴镇

1170

1

 

 

 

万山镇

281

1

 

 

 

桂山镇

554

1

 

 

 

担杆镇

229

1

 

 

 

全市回收站总计(个)

214

 

2、大学城再生资源回收站

截至2007年,珠海现有普通高校9所,在校人数79113人;成人高校1所,在校人数8039人;中等职业高校7所,在校人数15439人;技工学校1所;在校人数3080人;普通中学56所,在校人数87638人;小学133所,在校人数132783人;幼儿园222所,在校人数38060人。

在珠海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高校、技工学校共18所,每所学校设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共设立18个回收站。

其他学校的再生资源回收由就近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上门回收。

3、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站 

依据珠海市委市政府第(2008)49号文件《关于整合园区资源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整合园区资源,实现布局集中,构筑"4+4+1"的园区发展新格局"的具体要求,遵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实行"三统一"政策,积极配合各经济功能区做好服务工作,规范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规划如下:

1)在高栏港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产业园、富山工业园、南屏工业园、三灶工业园、新青工业园和平沙游艇与休闲旅游区,由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商工作,分别成立一个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为主的大中型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站,共设立8个。

2)在珠海保税区-跨境工业区这个“特殊功能区”,充分考虑和利用它的特殊功能及政策优势,设立一个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站。

3)在“4+4+1”的园区发展新布局基础上设立的9个回收站,针对园区内的企业性质加强从业人员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能较为准确地掌握企业的废物产生量,通过专人专职与企业联系,预约时间上门服务,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服务.

4)市区其他区域厂矿、建设工地、企事业单位的再生资源回收,采取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派遣回收人员随时上门回收的方式,由统一标识的回收车运回集散交易市场。 

5)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由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场,拆解后所产生的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定期运送到集散交易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 

(三)回收站运作方式

1、社区回收站。

新建小区如条件允许应考虑同步规划设置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作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结合小区环境整治,按先试点后普遍实施的原则有步骤地设立固定回收站。现有已建成的居住社区可采用三种方式建设回收网点:一是改建,在规划布点范围内,对符合回收站设置要求的原有的营业用房或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回收站建设标准,进行房屋外观和门面改造,使之成为规范的社区回收网点;二是新建,在规划范围内,选择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空地,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建规范的社区回收站;三是购置,根据社区回收站设置标准和布点要求,通过回购营业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或居民辅助用房的办法,建立规范的社区回收网点。以上三种回收站建设方式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灵活操作,也可根据各方商定协调解决。社区回收站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建设,在选址时必须能满足居民方便投售的要求,又不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大学城回收站也可采取上述三种方式(新建、改建和购置)筹建。

回收站建设经营权可以实行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由企业自主合法、规范经营。企业将所有绿色回收站都进行编号登记,标明每个回收站所在小区的地址、位置、代码、回收人员姓名、隶属街道、居委会、派出所、经营品种等等。回收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流动资金自筹。回收站应取得从业资格,并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展经营。对现有证照齐全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利用,对无证无照的回收站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回收站采取定点、定人、定时和上门回收相结合的方式,负责收集居民交售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主要是废纸、废塑料、废旧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家用电器、动物杂骨、毛发等)。回收的再生资源要做到及时清理,原则上不做储存,尽量减少二次污染。

2、回收运输车辆配置。

回收站要配备必要的流动回收车辆,便于上门服务及将收购的再生资源运送到集散交易市场。在居民居住比较分散的小区,按每1500户左右设置一辆流动回收车进行配置。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回收运输车辆的配置分两种类型。一种是负责为居民上门收购服务和短途运输的三轮车,容积为1.0 -1.5立方米。另一种是负责将收购站回收物资运送到加工交易中心的汽车,选用承载重量为5吨的货车。回收运输车辆要有明显的标志,符合运输废旧物资的要求。

3、回收站从业人员。

回收站从业人员实行招聘用工制度,优先安置下岗、复转军人、应届中专毕业生等,合理招用农民工。从业人员由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统一实行职工技能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同时,依靠重点回收企业按市场规律对全市再生资源流动收购人员进行整编和规范,采取政府号召、宣传动员,行业协会密切配合,由有较强实力回收网络企业具体操作的方式,将回收行业的“游击队”整编为正规军, 收编和规范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进行回收。

二、集散交易市场布局规划

集散交易市场负责收集城市社区、村委会和大学城回收站的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分类储存,使回收站的再生资源及时清理。同时对收集的再生资源进行精选分拣整理打包和粗加工(物理加工),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利用珠海便利的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通过物流配送把收集的再生资源送往珠海周边城市的再生资源利用加工企业,促进再生资源有序流动。

(一)集散交易市场设置条件

1、选址与建设用地

1)集散交易市场应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服从城市服务功能与环保要求,与城市水源和居民居住区保持适当距离,兼顾排污和扬尘治理需要,满足消防技术规范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适当考虑再生资源流向和便于集运,结合工业、物流、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在铁路、矿区、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立收购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市场。

2)集散交易市场用地规模宜在3万平方米左右,小型的专业市场不低于5000平方米,可选择交通便利的闲置、撂荒地、废弃厂房、仓库等建设用地进行新建或改造。把集散中心建设成为分类储存规范、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再生资源集散地。

2、建筑标准与分区布局

1)建筑标准。

市场占地经营面积3万平方米左右,场内每个摊位经营面积不应低于100平方米。市场建设符合城市规划,符合环保、市容、消防标准,设有隔断墙或绿化带,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但便于运输。

2)分区布局。

市场布局中服务区、经营区、加工区严格分离,具备与各自功能相符合的设施。经营区应具有交易、集散、储存、初级加工、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实行按品种分类经营。加工区内应具有对再生资源进行分选、切割、粉碎、打包等初级加工的必要设备。二手商品回收经营应在市场中单独规划建设交易区,其面积不超过市场经营场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3、配套设施设备

1)集散交易市场应配置合格的用电设施。设置电气线路、照明设施或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供电设施应满足消防设施设备的用电负荷要求。

2)集散交易市场应按照消防规范配备满足安全需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3)集散交易市场内应配备和修建环保设施。配有污水处理、排放和粉尘、噪声防治设施等。排水系统应合理设计,保证排污性能良好,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公共分拣区和消毒区域,配备公用消毒设施。固体危险废弃物堆场应使用不锈钢容器存储废旧电池、废旧墨盒、废旧芯片、废旧医用器具等。

4)集散交易市场经营服务配套设施。配备符合经营需要的地磅等计量器具,并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配备适当的转运汽车、叉车、吊车等装运车辆。市场应设置市场招牌、导购图、区域标志及摊位号牌等经营标志。市场内应设置询问台、价格板、公平秤、宣传栏、投诉箱(电话)、监控系统、有线广播、音响系统等服务设施。市场应在相应位置设立安全警示牌。

(二)集散交易市场设置规划

为了使分散回收的再生资源集中起来进行分拣、整理及粗加工,为了给社区、村委会回收网点、回收经营单位与用废生产企业提供规范的交易平台,根据珠海市的地理特点、资源分布、再生资源回收的实际需要以及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等情况,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环境友好的原则,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尽可能利用和发挥现有的废品综合市场及旧货调剂市场的功效的前下,拟在市区东线(金鼎)和西线(金湾区)、斗门区各新建一个再生资源综合市场为主,并清理整顿、改建完善已有的废、旧货市场为专项再生资源市场作为补充。

具体布局如下:

1、按照珠海的行政区域规划(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新建三个大型再生资源综合性市场。

1)由市政府牵头,规划在市区东线的金鼎建设一个大型再生

资源综合市场,用地规划14万平方米(210亩)。负责香洲区的生活性、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整理、粗加工,并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区域面积约53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83.23万人,包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屏工业园和珠海保税区—跨境工业区三大工业园区,厂矿企业约3300多家。

2)在斗门区筹建一个大型综合市场,市场占地面积10万平米

左右,含一个1万平方米以上的专项市场。负责斗门区的生活性、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整理、粗加工,并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区域面积约650平方公里,人口38.3万人,包含富山工业园、新青工业园和平沙游艇与休闲旅游区,厂矿企业约900多家。

3)在金湾区筹建一个综合市场,市场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

负责金湾区的生活性、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整理、粗加工,并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区域面积约503 平方公里,人口23.9万人,包含高栏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园、三灶工业区,厂矿企业约1000多家。

2、对已有的废、旧货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改建完善,成为针对某一专项再生资源的回收交易市场,作为对新建的综合性交易市场的补充。

1)对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鹅槽山的报废汽车拆解中

心,进行改建,完善配套工程,中心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负责全珠海市报废汽车的拆解和废旧汽车部件的回收、整理、粗加工,并为废旧汽车回收企业提供交易平台。

2)在原市物资回收公司的鹅槽山堆场用地改建一个专项废品市场(废旧电子(家电)交易市场),市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负责全珠海市废旧电子(家电)的回收、整理、粗加工,并为废旧电子(家电)回收企业提供交易平台。

3)对原有的前山马鞍山旧货调剂专项市场和夏湾的旧货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完善配套工程,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这两处市场的性质属于二手交易市场(跳蚤市场),市场中流通的货物以具有二次交易价值的旧家电、家具、生活用品等为主。整顿后的前山马鞍山旧货调剂专项市场的服务地域范围主要包括珠海市区内的前山、香洲、南平等区域,整顿后的夏湾的旧货市场的服务地域范围主要包括珠海市区内的拱北、吉大等区域。

(三)集散交易市场运作方式。

1、集散交易市场的建设和经营权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参与投标的主体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

2、开办市场,要依法登记。市场主体及场内经营主体都必须取得从业资格和营业执照,方可开业经营。

3、市场实行企业经营,实行经营区与生活服务区分开,经营区实行金属区与非金属区分开,再生资源区与旧货经营区分开。

4、集散交易市场应具有治安、消防、外来人口管理、卫生及各工种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场内各经营主体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符合市场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三节信息系统规划

信息系统规划可以克服再生资源分散回收的低效运作,既促进了回收行业的发展,也提高了二次资源的利用率,既顺畅了回收物资流动渠道,也建立了信息联系网络。应用国家再生资源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调控决策支持系统,借鉴“北京废品旧货网”(www.bj3r.com)的经验,建设珠海市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服务网站,由市经贸局或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建立一个再生资源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调控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对再生资源及其综合利用相关数据准确、及时的统计分析及产业发展潜力、趋势的预测、评估、导向,为实施税收、价格、投资、技术开发、市场投放等宏观调控提供有力依据,以获取最佳的社会效益。

设置在线收购服务站。在服务站配置电脑和电话。居民可以借助电话或登陆珠海市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服务网站,说明要出售的废品名称、数量(估计)、地址、预约时间等信息,服务站可就近安排收购人员按时上门收购。社区居民或单位也可以上网查询最近的废品收购站位置,了解最新的废旧物资价格。同时,街道、社区要帮助企业建设社区回收连锁店(点),形成了覆盖珠海市的实体回收网络,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经营的企业运营模式。

第四节组织机构规划

一、管理机构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贸局(商务主管部门)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管理整个行业的相关具体事务,落实有关政策政令,通过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形成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政策促进体系和业务协调机制。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强市政府领导和督察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自律作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要积极协调衔接市政、环保、城管、工商、公安、规划、国土、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通过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主要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如5-2所示:

5-2:相关部门职责表

部门

主要职责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领导小组

主管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的工作

市经贸局

 

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及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市公安部门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市环保部门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工商部门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市场主体的登记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及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

市城管部门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中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市规划部门

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行为进行查处。

市建设部门

依法对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市供销合作社

负责企业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行业内部的业务指导。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二、营运主体

在我市现有的回收网络基础上,根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形成新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通过在居民社区中设立回收站,包括固定回收站和流动回收站,直接面对居民进行收购;大学城再生资源回收站直接面对广大高校师生进行收购;产废企业由龙头企业随时派人到企业收购废旧物资,通过专业物流运送至集散交易市场,直接批量配送到市外不同的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对再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处理。整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营运主体包括:整顿后的个体废品回收站;依托社区和高校构筑的新回收站;各级流动回收站以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管理机构和营运主体的组织结构如图5-2所示:

5-2管理机构和营运主体的组织结构

第五节规划实施

一、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升再生资源回收效率,贯彻建设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一)工作措施

1、严格规划实施,规范市场准入。

本规划具有行业管理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经营网点的设立必须严格依照规划数量规定予以审批。加强对《营业执照》的管理,在市区内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的单位及个人凭市有关部门同意其规划设点的书面意见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2、培育龙头,做好重点项目的申报。

发挥供销社系统、物资系统等传统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优势,积极培育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多元化龙头骨干企业。龙头骨干企业要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资源为基础,选择确定试点骨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项目实施载体,搞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3、搞好先期试点,逐步推广。

确定几家条件成熟,有实力、且具有一定规模、经营规范、回收网络基础较好、有影响有带动作用的企业,作为我市社区回收站、集散市场建设试点单位,并予以重点培育、给予政策支持。

4、加强信息和统计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强化信息服务,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引导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上水平、上台阶。积极推动中介组织和协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水平。

5、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监督检查制度,进行阶段性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对现有经营户的整顿力度。对有照的经营户进行规范;对具备条件的无照经营户,限期办理经营执照,对不具备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户,实行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执照或取缔。采用“建立一批、规范一批、取缔淘汰一批”的方式,先易后难,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逐渐规范。 

6、规范行业的管理。

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从业资格证书。通过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并掌握与再生资源回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六部委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7、加强宣传,提高素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通过宣传,使公众了解我国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严峻现实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尤其是要建立自觉利用再生品,愿意承担一部分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成本的意识。将有关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知识列入中、小学的科普教育来推广普及,提高全社会对废弃物资源化重要性的认识,使全民都来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事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根据国家和市政府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有关鼓励政策,加大对该体系建设的财政、税收、工商、规划、交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给予该体系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工商、城管、规划、环保、交通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政策,其主要政策是:

1、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予以享受税费优惠。对市回收网络公司通过连锁经营方式拓展的分支机构,符合由总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设立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条件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后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交纳企业所得税;按新税制的有关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并在资金、用地上给予支持。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应优先保障用地,优惠土地价格,免缴有关税费,补助设施建设资金。

3、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移民、残疾人员及进城农民工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享受相关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4、鼓励和支持再生资源回收或利用企业进入各类工业园区,新建再生资源市场,并享受其工业园区的优惠政策。

5、加大法制建设。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管理经验,结合珠海市创建珠江口核心城市、生态文明新特区和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战略目标,尽快制订《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废旧物资、废旧家电、废旧汽车、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制订优惠政策给予扶持。

(三)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1、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加大推进的力度。为顺利推进网络体系建设,财政部门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按照“经营者出资为主,市、区财政适量补贴”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社区回收站设立及可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和规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资金支持。

2、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鼓励金融投资,增大政策性银行筹资量。开发多领域金融手段,引导商业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增加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贷款。加强市场机制的运行,启动社会资本。通过召开项目推荐会,邀请财团、投资商、运营商和中介机构广泛参与项目建设,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形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实施市场化,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产业化发展搭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

二、规划实施

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2009年,选择香洲的部分社区作为社区回收网络建设的试点(见表5-3),金鼎区作为集散交易中心的试点,以积累经验,逐步推进。  

(二)2011年前,基本完成香洲、斗门、金湾等城区主要社区的回收网络建设;在我市建成3个综合集散交易中心。  

(三)2013年,基本完成整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建设。

 

 

 

 

 

 

 

 

5-3 2009年—2011年珠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计划表 (单位:个)

年份

街道、乡镇

2009

2010

2011

 

香洲区小计

29

37

47

113

狮山街道办

3

3

3

9

翠香街道办

4

5

5

14

拱北街道办

4

5

5

14

吉大街道办

3

4

5

12

梅华街道办

2

4

5

11

前山街道办

6

6

9

21

香湾街道办

2

3

3

8

南屏镇

2

3

4

9

湾仔街道办

1

1

1

3

唐家湾镇

2

3

3

8

横琴镇

 

 

1

1

万山镇

 

 

1

1

桂山镇

 

 

1

1

担杆镇

 

 

1

1

金湾区小计

 

10

15

25

三灶镇

 

2

3

5

南水镇

 

1

2

3

红旗镇

 

3

5

8

平沙镇

 

4

5

9

斗门区小计

 

34

42

76

白蕉镇

 

10

14

24

井岸镇

 

9

11

20

斗门镇

 

5

6

11

乾务镇

 

5

6

11

莲洲镇

 

5

5

10

 

 

  第六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营情况预测

第一节社会效益分析

在规划期间,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成后,将从以下四方面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一、变废为宝,节约资源和能源。

本体系初步建成后将极大地促进废旧物资得到再生利用,节约大量资源和能源。以废钢铁回收利用为例:规划期间全市年废钢铁产生量预计可达2.13万吨,按90%回收率的规划目标计算,全市年废钢回收量达1.92万吨。利用1.92万吨废钢铁,可以炼出好钢1.72万吨,节约富铁矿石5.76万吨、标煤2.69万吨。如图:

 


 

 二、减少污染、改善环境。

本体系初步建成后我市废旧物资回收率将达到90%以上,规划期间全市年平均回收各类废旧物资总量可达41.04万吨。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测算,回收利用1吨废旧物资相当于减少4吨垃圾处理量,因此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成后每年可减少垃圾量达164.16万吨。这对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市容市貌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都将起到极大的作用。如图

三、扩大就业,带动经济发展。

由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适于安置专业技能要求相对不高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同时,也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成后,可吸收14428人就业, 如图:

 

 

 

 

 


 

四、改善社会治安。

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同时,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有利于进一步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回收渠道收赃、销赃,有效地维护电力、通讯、铁路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维护了社会治安,净化了社会环境。

第二节经营情况预测

在规划期间,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成后,全市再生资源2013年回收利用总量预计可达46.50万吨。比200813.58万吨增长242%。其中废钢铁1.92万吨、废有色金属0.32万吨、废塑料0.40万吨。全市回收的再生资源总价值可达14亿元,比20084亿元增长250%

 


 

第七章 附件

附件一:名词解释

1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指根据城乡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的以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2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是指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在社区内或社区附近固定和规范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场所。

3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是指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再生资源经营者入场设点经营,按照“功能分区、集中存储、分类经营、环保安全”的原则,按标准建设的再生资源交易的场所。  

4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是指在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从事再生资源购销工作的人员。

5再生资源回收专用车:是指按照标准统一设计制造的用作回收、转运再生资源的专用车辆,分为再生资源回收专用人力三轮车和再生资源回收转运汽车。

 

 

附件二:珠海市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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