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积极创新,先行先试,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取得良好成绩,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社会组织28509个,比2005年增加 8738个,平均年增长率为8.8%。“十二五”已经开局,广东省将如何站在新起点,抓住新机遇,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工作创新发展?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
记者:回顾“十一五”,广东社会组织工作在哪些方面创新发展? 王长胜:“十一五”期间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在6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体制改革新突破。2006年初,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把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取消业务指导单位的前置性审批;推行行业协会民间化和自主性。目前,广东省100%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100%的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出行业协会职务,100%的行业协会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 扶持政策新突破。在上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广东省明确交给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的职能达130余项。广州、深圳、珠海设立了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广州、深圳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深圳每年投放200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社区养老机构。全省152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500多家社会团体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监管方式新突破。目前100%的全省性行业协会按照示范文本制定了制度。省民政厅和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中山、江门、肇庆等市共评估行业协会和基金会296家。试行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已培训887人。实行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和年检分析制度。建立行业自律“六个机制”,目前全省社会组织已建立自律制度的达80%以上。加大执法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年均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600多起。 党建管理新突破。广东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省社会组织纪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妇工委。目前已有15个地级以上市和28个县(市、区)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全省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数达3378个,实现应建尽建。 发挥作用新突破。近年来,广东省社会组织每年经济活动总量超过500亿元。全省行业协会平均年招商引资约300次、举办培训班约1.2万期、提供咨询服务1.6万次、组团考察超过1000次、举办或组织参展约1400次、协调会员与消费者纠纷约1900起。全省202家基金会年均筹集资金近6亿元,用于减贫济困、救灾防害、安老抚幼、扶弱助孤等活动开支4亿多元。全省9170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有在校生368.7万人。 部门建设新突破。12个市启动了民政统一软件,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网上申报,截至目前,全省网上办理社会组织业务共17880件。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民间组织登记服务大厅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优质服务排头兵”称号。 记者:“十二五”已经开局,广东社会组织发展正面临哪些新机遇? 王长胜:我们面临的机遇主要在3个方面。 中央明确了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均就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向。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围绕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广东“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机遇。 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目标任务。省政府“十二五”规划提出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建立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逐步简化登记注册程序,扩大购买服务等。 民政部给予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赋予广东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手续,下放涉外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努力发挥社会组织在依法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等六项先行先试的任务。2010年民政部又赋予广东省民非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涉外登记管理试点的任务。 记者:“十二五”时期,广东省社会组织发展拟实现什么目标? 王长胜:数量方面,到2015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5万个,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5个以上,初步形成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 织格局。管理方面,用3-5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部门监管、社会组织自律、社会组织党组织保证、社会各界监督的社会组织科学管理体制和制度,全省社会组织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质量方面,达到现代社会组织十个基本特征(即民间性、自治性、代表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公益性、自律性、公正性、创新性、开放性)的社会组织比例,2012年要达到20%左右,2015年要达到50%左右,初步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发挥作用方面,到2015年,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承担政府转移、委托、授权的职能,成为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能够履行相应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成为社会建设的主体;能够在各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记者: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广东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做了哪些部署? 王长胜:“十二五”时期,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将着力完成5个方面的任务。 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系。除特别规定、特殊行业外,所有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实行政会分开和民间化;建立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双轨制,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办法;建立现代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健全自律“六个机制”,基本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扶持体系。通过健全法规和完善政策,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落实到位,实现政府及社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质评判标准化,确保社会组织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权益,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基金和孵化基地,重点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发展。 加强政治建设,形成完整组织保证体系。各地市、县(市、区)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和群团工委,全省社会组织基层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逐年增加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建立重大行业决策征询社会组织意见制度 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行业、资源等优势,发挥其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对外交往中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建立。 加强执法监察,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社会组织年检与日常监督、诚信建设、执法查处相结合,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级与诚信评估、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与财政、税务、审计、价格、工商、公安、司法、媒体等加强合作,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2.5万个现代社会组织意味着什么?广东提出,2015年要初步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现代社会组织比例要达到50%,即2.5万个。 什么是现代社会组织?对我们来说,这是个新概念,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用十个基本特征勾勒出了现代社会组织的轮廓:民间性、自治性、代表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公益性、自律性、公正性、创新性、开放性。这十个基本特征,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高标准、具体化的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强调,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广东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的目标,是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角度,把总书记的讲话落到实处。 一个具有民间性、自治性、代表性、非营利性、自律性、公正性的社会组织,才是规范运作、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才能更好地履行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一个具有服务性、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才能充分发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的职能;一个具有创新性、开放性的社会组织,才能为参与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作出独有的贡献。 单个现代社会组织,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贡献甚微。但可以预想,2015年,2.5万个现代社会组织汇成洪流,将推动广东省社会管理创新大步向前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