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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1-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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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电

发电单位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签批盖章

 

等级

急件

·明电

河组电传〔20117

河机发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高新区党工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省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调查摸底和台帐工作,加快组建步伐。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上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的书面材料连同统计表于69122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电子邮箱:hy3319065@163.com

联系电话:3319065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2011317

 

广东省发电

发电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签批盖章

李玉妹

等级

急件

·明电

粤组电传〔201118

粤机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省律师协会党工委、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工委: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完成好2011年组织重点工作,现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1年,努力实现在职员工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党员、100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100%纳入组织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有较大提高;努力实现在职员工15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有党员、30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100%纳入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有较大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运转规范。

二、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加快组建步伐。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调查,切实摸清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底数、党组织数和党员数,分别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50人以上、100人以上,新社会组织15人以上、30人以上的基础台账。切实加大组建工作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建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

(二)开展组织找党员和发展党员工作。在掌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查找这些领域中“口袋党员”和“隐身党员”活动,鼓励他们亮身份,主动帮助接转组织关系,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根据本地本行业党员发展工作总体规划,有计划、有目标地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优秀的业务骨干、尤其是业主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成熟的发展为党员。通过组织找党员和发展党员,积极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三)建立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多渠道建立一支数量较多、业务水平较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指导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目前还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普遍在其中建立党建联络员制度。

(四)大力组建群团组织工作。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实现党群共建;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先行组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他们联系职工、凝聚人才的作用,为发展党员、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动员和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开展“南粤先锋六大行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作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纳入财政预算、党费返拨、业主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筹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党的活动顺利开展。

(二)建立季报和通报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和各有关单位从2011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要向省委组织部上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省委组织部汇总全省情况后进行通报(季报内容见附件)。

(三)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各地级以上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构,挂靠在市委组织部,工委书记一般由组织部分管领导兼任,统战、民政、工商联等部门参与。充分发挥党工委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工委应设工作机构,有人员编制,专门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组织党建工作。

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1314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1  

单位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

总数(个)

已建立党组织的(个)

党员数(人)

派出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数(人)

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人)

发展新党员(人)

建立群
团组织(个)

总数(个)

已建立党组织的(个)

党员数(人)

派出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数(人)

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人)

发展新党员(人)

建立群团组织(个)

 

在职员工50人以上的(个)

在职员工100人以上的(个)

 

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个)

建立联合党组织的(个)

 

在职员工15人以上的(个)

在职员工30人以上的(个)

 

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个)

建立联合党组织的(个)

 

其中:有党员的(个)

所占比例(%

 

其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个)

所占比例(%

 

其中:有党员的(个)

所占比例(%

 

其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个)

所占比例(%

 

 

 

 

 

 

 

 

 

 

 

 

 

 

 

 

 

 

 

 

 

 

 

 

 

 

 

 

 

 

 

 

注:1、此表请于2011691230日前报送至省委组织部组织处;

    2、表中数据为从20111月起的累计数据,百分比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3、联系人:方华,电话:020-62601592(传真),电子邮箱:gdcxbzde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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