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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40家社会组织领到980万“补贴”
5月14日从河源市民政局获悉,河源共40家社会组织获得2013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领到总额为980万元的“补贴”。据了解,此次全省共有400家社会组织领到“补贴”,河源独占1/10。
2013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新兴社会组织,全省共有400家社会组织获得资助。其中,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200家,每家社会组织将可获得30万元资助;学术联谊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100家,每家可获得20万元资助;行业协会类、公证仲裁类社会组织100家,每家可获得10万元资助。
截至目前,河源全市共有社会组织940多家。在河源此次获得扶持的40家社会组织中,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共有22家,学术联谊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14家,行业协会类、公证仲裁类社会组织4家。按照省财政厅要求,这些专项资金将由社会组织统筹用于办公场地租金、社会服务项目成本费用以及能力建设费用等支出。
据了解,自2012年6月22日《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并实施以来,全省先后有2批共760家社会组织获得这项专项资金扶持,其中,河源共有2批47家社会组织获得113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