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深圳先后出现社会组织倒卖积分入户分数、行业协会会长行贿等多起社会组织违规违法事件,为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记者3日从深圳民管局获悉,从2014年11月开始,该局将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社会组织40多家,主要检查各类社会组织遵章守法、内部治理以及依法依规根据章程开展活动等情况。这意味着深圳社会组织将迎史上最严监管。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深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规模实现较大幅度跃升,截至2014年9月,深圳社会组织已经达到7852家。
但是,目前深圳社会组织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组织能力偏弱,公信力有待提高,违章经营、违规办事和违法活动时有发生。为此,深圳市民管局于2014年10月8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深圳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在全国率先推进社会组织抽查工作。
市民管局计划从2014年11月开始抽查工作,每次随机抽取抽查名单后,在不提前告知抽查对象的情况下,前往社会组织注册地址进行检查。抽检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同时联系媒体进行动态跟踪报道。
抽检工作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缓冲适应期。是指从抽检工作开始到2014年12月30日,对经过抽检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给予自行整改的机会,通过自查自纠、整改完毕后,不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不予以公告。第二阶段是正式执行期。从2015年1月开始,总结前期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抽查监管程序和方法,正式实施常态化的日常抽查监督,在抽查中一经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处,并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本次抽查工作重点检查有以下情形的社会组织,包括: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其他部门移交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被投诉、举报的;未提交年度报告或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年度报告抽查不合格或年检不合格的。
市民管局希望通过建立实施抽检制度,从“重登记轻管理”转变为“轻登记重管理”;从“事后被动式处理”转变为“全程动态式检查”;从“运动化整治”转变为“常态化监管”,让社会组织不想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