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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中介”今年下半年开始摘帽
来源: 时间:2015-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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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8日对外发布。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据悉,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80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

    方案明确,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方案确定了脱钩任务和措施:一是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二是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三是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四是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五是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方案还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民政部牵头负责,2015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哪些协会商会脱钩?

    ●脱钩主体

    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其他商会

    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执行。

    ●特殊商会

    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办、国办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脱钩脱什么?

    ●机构分离

    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

    ●职能分离

    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

    ●财务分离

    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自2018年起,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

    ●人员分离

    人员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

    ●党建、外事分离

    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如何实现脱钩?

    ●出台配套文件

    方案印发一个月内,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相关工作的实施办法或规定。

    ●开展试点

    2015年下半年开始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第一批试点,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全面推开

    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民政部解读

    A

    “红顶中介”为何摘帽?

    增速快、行政化色彩较浓、财务不透明

    问:我国目前有多少家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呈现出怎样的发展态势,暴露出哪些问题?

    答: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80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总体来看,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

    行政化色彩较浓。由于我国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专业部门的撤销设立的,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协会商会的领导大多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部分协会商会习惯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也习惯将协会商会作为其附属机构直接指挥,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自主性较为欠缺,影响了协会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向会员企业摊派会费,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增加企业负担。

    自身能力建设不足。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尚未建立起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管理不落实,财务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诚信度不高,社会公信力不足。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待遇不高,难以留住人才,专职人员数量较少。

    B

    如何让监管不“脱钩”?

    民政部门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如何让监管不“脱钩”?

    答: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等于脱管,脱钩后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管理,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条件、负责人产生办法、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强化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追究责任。推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

    二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活动的管理。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按照《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档案,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

    四是加强专项治理。

    C

    试点将如何开展?

    今年下半年选择几个省一级协会开展试点

    问:总体方案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民政部牵头负责。请问试点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民政部将设立试点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总的安排是今年下半年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在脱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要在认真研究和充分沟通基础上,稳妥确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试点名单;要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不同情况,逐个缜密制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并具体安排、具体指导、具体把握。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脱钩总体方案和配套文件精神,做好脱钩事项的自查和分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

    在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各省(区、市)脱钩工作组负责组织同步开展脱钩试点,今年下半年要首先选择几个省一级协会开展试点,在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试点政策,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妥审慎推开。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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