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致力民生、聚力转型,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泰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和《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泰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过程
2022年11月,开展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1月,全面启动《方案》编制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多轮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工作,实地走访泰兴经济开发区及新浦化学、淳蓝公司等有代表性的企业,并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了合作协议,请他们在方案编制中提供技术支撑。3月底初稿制定后,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评审稿,于4月6日通过我市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形成《方案》草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4个章节,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方案》从泰兴实际出发,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难点问题为导向,梳理短板弱项,立足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基础能力等方面提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明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
四、实施步骤
“无废城市”创建从2023年启动,2025年结束。2023年底需出台《泰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相关部门需制定五大类固体废物“无废城市”专项实施方案。2023年底和2024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年度总结。2025年10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评估,同步开展提升工作;12月中旬,市级层面形成总结报告,全面完成各项“无废城市”建设任务。
五、组织保障
成立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增设“无废城市”创建办公室,由主要相关业务部门派出专人实体化运作,纳入市攻坚办统一管理。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将其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建立各类“无废细胞”试点,持续开展全民广泛参与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一批综合示范基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