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体系。部分畜牧大省在配套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调研发现,一些地区的整县推进还存在一些难点和瓶颈。例如,在收集和贮存方面,存在全量收集费用高、转运过程易扰民、途中有交叉感染风险、集中处理中心用地面积需求大等问题;在价值转化方面,存在投资和运营成本较高、综合市场潜力不大、单一有机肥盈利机制较难建立、可持续运营难以保障等问题。
各地在整县推进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县域实际,运用系统思维,把设置目标、攻坚重点、优化过程和未来影响等因素作为整体进行研究,在确定主体、设计工艺、构建链条、规划模式、搭建平台和强化监管等方面同时发力,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抓出实效和特色。
在确定实施主体方面,建议由县级城投公司参股引进拥有农牧业废弃物生物高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配套技术的企业,组建实施主体,流转配置相应规模的耕地。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组织社会中具备能力的企业,以县域为单位,统一开展固、液态畜禽粪污收集作业,约定科学、规范的业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合理控制价格,将养殖户、市场和政府统一纳入收集工作中。
在工艺设计方面,引导实现技术本土化。干粪结合秸秆等辅料就地堆沤发酵,转化为可还田的有机肥;废水经过厌氧发酵后进入沼液暂存池,沼气能源化利用。在田间建立沼液消纳基地,由实施主体购置沼液运输车进行沼液转运;粪肥以就近原则,以实施主体流转经营的耕地消纳为主,剩余量由实施主体兜底回收,深加工成商品有机肥、土壤改良剂或育苗育秧土后统筹销售。注重源头治理,引入微生物菌剂处理技术,降低有机肥等产品抗生素含量、钝化重金属元素,防止因施用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对土地产生二次污染的现象发生。
在产业链设计方面,构建“耕地保护—生态化种植—生态化养殖—绿色有机农牧产品生产—订单式销售—废弃物还田和高值化利用”的闭环生态农业产业链。循环且运行成熟的产业链能够实现农牧产品高附加值销售、农牧业废弃物高值化资源化利用,同时带动生物农药兽药等投入品销售,通过多个盈利点形成较强综合盈利能力,以应对单项业务盈利能力较差的现实。
在规划运营模式方面,创建“1+1+N+2n”模式。以县为单位,组建1个实施主体,设立1个运营中心,负责经营、管理、技术和统筹工作。根据县域养殖、种植分布情况划分为N个区域,建立N个中转服务站,负责指导区域内n个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和n个种植户科学施肥。
在平台搭建方面,构建“工程建设+专业运营+技术服务”平台。由实施主体负责工程建设及项目后续运营工作,包括秸秆收储、预处理并配送至各养殖场作为发酵辅料,回收养殖场经过发酵处理后的粪肥半成品,销售经营有机肥料成品,协助养殖场对经过处理后沼液进行转运和消纳,为养殖户提供全程技术指导、生物农业和兽药等投入品供给等。与农产品电商平台、农产品物流企业合作,为种植户提供有机肥施用、农产品收购、加工、冷藏保鲜和线上销售、线下配送等服务。
在强化监管机制方面,县级政府应强化黑土耕地长期监测、农牧业废弃物处理监督监管机制。定期组织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对于非商品化、直接堆沤还田的有机肥施用要予以技术指导,根据气候条件等制定不同的施用技术指导方案,保证堆沤发酵时间,严禁生粪进田。在注重有机肥质量监管的同时,还应对耕地质量、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进行长期监测,确保耕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加强长期播施鲜粪土地的重金属等指标监测,防止超承载力还田造成土壤重金属超标以及地下水体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