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政策研究室 时间:2011-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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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委发〔2004〕28号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科技.教育.人才大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以提高人才能力水平为核心,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的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公共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为主体,以高层次、复合型、高技能和我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紧缺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数量足、结构好、素质高、绩效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打造“四个河源”,创建“五个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关键性作用,为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2、到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人才结构有较大改善、人才布局有较大优化、人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致力打造一流的人才环境。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年均增长5%,人才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由2003年的2.9%提高到3.7%,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20%,基本满足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以提高执政能力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建设一支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奋发有为的公共管理人才队伍。力争在5年内引进200名全国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和5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充实到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选调、考录等方式,力争在5年内为每个乡镇机关配备2--3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公开考试考核,力争使每个乡镇机关在5年内选拔录用1--2名优秀的年轻村党支部书记。 --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培养一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0年,力争在全市各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引进、培养20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工业化建设为核心,造就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10年,力争引进、培养500名以上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以提高知识层次和实用技能为核心,壮大一支熟悉掌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0年,力争引进、培养8000名高技能人才。 --以提高科普知识和实用技术为核心,发展一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0年,力争引进、培养1万名农村实用人才。 三、主要措施 (一)努力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3、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夯实培养人才的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整合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实用型人才。着力办好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把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办成全省除珠三角地区以外最好的职业技术院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4、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加大人才培养培训的投入,完善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分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鼓励各类人才自学、脱产学习、岗位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和管理办法,提高教育培训成效。
5、实施“五大”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党政干部的培训力度,用5年左右时间,对全市在职干部轮训一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7天;每年选派50名左右县处级党政干部到省直机关、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或挂职锻炼;每年选派10名左右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外语基础的县处级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内外高校及培训机构进行脱产培训;每年选派30名左右市直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基层和贫困地区挂职、任职;每年选调30名左右基层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学习。坚持公开选拔学历层次较高、综合素质较好、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到党政机关任职。经公开招考进入党政机关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直接担任非领导职务或领导职务。继续做好县处级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优化县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工作活力。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拟任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推行公开选拔、择优录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继续推行竞争上岗;严格执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通过公开招录,补充公务员队伍。
--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重点抓好电子、食品、能源、矿产、建材、机械、医药、旅游、纺织等重点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内外市场、善于开拓经营的优秀企业家。建立市、县区两级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
--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一批适应河源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做好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的选拔工作,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一批急需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食品加工、机械制造、法律、经贸、旅游、文化等专业人才。有计划地聘请一批专家、教授作为市委、市政府的经济、投资、城建、旅游等有关专业领域顾问。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充分依靠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校企人才培训合作。推行技师评聘制度改革,取消比例限额、年龄规定、身份限制及企业所有制性质的制约,在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考核。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和各级职业、技工学校,在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要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主导产业、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科研技术领域,强化教育培训职能,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建立政府培训补贴机制,对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给予适当经费补贴。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全面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继续开展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科技水平。认真落实劳动者职业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民工培训工程。每年对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岗位培训。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外出务工人才回流计划”。整合城乡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根据市场需求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班。做好农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核发等方面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协负责编写一套切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教材”。按照“适用、实效”的原则,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和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等,培养一大批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人才和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人才、种养能手、农民企业家。 (二)创新吸纳人才机制,增强聚集人才的能力。 6、完善吸纳人才制度,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鼓励优秀人才以调动、聘任、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各种形式我市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在受聘期内享受与常住居民同等的待遇;对引进人才的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指标限制,随到随聘,对实际业务水平较高但技术职称相对较低者,经审定,可低职高聘,并享受聘任后技术职务的经济待遇;对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事业单位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受编制及其他条件的限制;对引进的人才其家属可随迁,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就业,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享受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同等入学待遇,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时,免收一切附加费用。 7、致力于发展经济,实施筑巢引才。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引资与引智结合起来,加快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人才载体的建设力度,注意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人才的聚集、培养作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的高层次适用人才和紧缺人才,创造条件吸纳海外留学人才,相应兑现省制定的海外留学和海外人才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落实好地方财政配套经费。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处理好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 8、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吸纳工作。把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工作纳入整体人才发展规划,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人才落户、人才培训、人事代理、学术交流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同等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