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整个河源市域范围,总面积1.56万平方公里,包括源城区、东源县、紫金县、龙川县、和平县和连平县一区五县,共设94个建制镇,1个民族乡,4个街道办事处,其中省级中心镇19个(包括5个县城)。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基期是2008年,规划期限为2008年—2020年。 发展总体定位 立足丰富的生态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实施适度工业化战略,全面推进各项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积极打造全省率先实现“生态文明发展”的示范市,大力建设“五大基地”——新兴产业基地、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粤北赣南区域物流中心、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优质饮用水资源开发基地,将河源发展成为广东“绿色宝库”和“幸福之乡”。 总人口和城镇人口 总人口近期年均增长率控制在2%,2015年控制在390万人以内;2015年—2020年均增长率控制在1.9%,2020年控制在430万人以内。2020年全市城镇人口规模控制在260万人以内。 城镇化水平 近期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约1.5%,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约52%;2015年—2020年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约1.6%,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约60%。 城镇规模结构 到2020年,形成大城市1个(中心城区),中等城市2个(老隆、紫城),小城市2个(阳明、元善),小城镇86个。
总体空间结构: 在发展战略和城镇化战略的引导下,河源将以“井”字型发展轴带为主线,以多层次的中心城镇和集群化的产业聚集区为节点,形成不同类型、规模的城镇和产业区向“点轴”集聚,六大片区“以点带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打造四条发展主轴: 强化城镇与产业沿交通轴线的拓展态势,打造两纵两横“井”字型发展轴带,形成融入珠三角、沟通长三角、带动环珠三角空间发展格局。
通过实施不均衡发展策略,培育教育科研、旅游服务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等服务功能,将产业、用地、交通等开发引导性资源优先倾斜给基础条件好、集聚能力强的市区、县城和中心镇,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市域中心——地方性中心——一般镇”三级城镇中心体系。 整合六大发展片区: 为充分发挥中心城镇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带动周边更广大地区的发展,缩小城乡、地区差异,根据各级城镇的空间距离和产业关联程度,构筑以中心城镇为中心、周边受辐射带动的城镇为节点的六大发展片区,并以交通网络相互连接,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
产业空间布局: 建立市域统筹协调的绿色产业体系,支撑河源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形成粤赣高速公路、河梅高速公路、汕昆高速公路、汕湛高速公路及和平—龙川—汕尾公路沿线的“五条产业发展带”;重点打造以综合服务业、商贸物流业、休闲旅游业、新兴产业和生态农业为主的“五类产业聚集区”;集中“特色产业基地”。 主体功能区划: (1)优化开发区——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地区,主要发展提升型产业。在源城、县城及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镇镇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区域地位和产业聚集度,规划总面积约117平方公里。 (2)重点开发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基础的地区,主要发展扶持型产业。今后要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规划总面积约362 平方公里。 (3)生态发展区——具有一定生态功能或者近期不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农村用地地区,主要发展储备型产业。今后要以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为原则,因地制宜地发展,规划总面积约6748 平方公里。 (4)禁止开发区——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非建设用地和不允许开发的地区,主要发展保护型产业,并搞好生态林及水源林建设,规划总面积约8415平方公里。
城乡土地利用与空间管理 2020年,河源市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县城及其它镇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全市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79平方公里。通过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以空间换空间”的措施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7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在204平方公里。 “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 (1)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例如“三旧”改造中的旧村更新改造)策略,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的规模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2)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都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通过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补充所占耕地,既满足城镇发展用地需求,又有效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控制指标,实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三规合一”的空间管治体系: 通过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的管治要求,划定优先发展区、潜力增长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等四条控制线,实施相应的管治措施。
人文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开发利用目标: 利用河源“众河之源”的先天水资源优势,打造魅力水道,以河流水系为纽带,串联市域内丰富的文化景点和商业空间节点,打造自然和人文相融合的人文设施和景观体系,形成“一核六区”的人文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空间结构。通过创建一批旅游休闲基地,开发一批旅游休闲精品路线。 打造一个全市旅游服务核心: 依托恐龙文化公园、客家文化公园、东江文化公园、苏家围等城市景观,发展文化体验、滨水休闲、特色商贸、住宿娱乐等服务业,将源城区建设成为以城市山水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商贸会议为主的复合型、综合性旅游服务核心。 建设六大特色旅游区: 根据主导景观和文化特征不同,划分各具风情的六大特色旅游区,包括:以七寨湖(水库)为主的市区万绿生态旅游度假区;以东源万绿湖为重点的滨水生态休闲度假区;以连平九连山为重点的森林度假区;以和平客乡温泉养生为特色的温泉度假区;以龙川秦风古邑为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区;以“红色旅游”为特色的紫金人文风情特色旅游区。 综合交通运输规划 铁路规划: 规划的线路有龙汕铁路、广梅汕扩能改造工程和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 高速公路规划: 规划的线路有汕昆高速、汕湛高速、大广高速、东环高速、粤湘高速。规划期末,河源市高速公路总里程提高至约550km。 国道规划: 国道205线进行升级改造,有条件的路段等级达到一级公路标准。规划期末,河源市国道总里程约210km。 省道规划: 规划一级公路有省道242线、省道120线、省道341线、省道230线。规划二级公路有省道242线、省道227线、省道228线、省道229线、省道339线、省道340线和省道341线。规划期末,河源市省道总里程约870km。 农村公路规划: 全部县道完成水泥路面改造,基本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 城际轻轨及城乡公交系统规划: 规划惠州至河源城际轻轨,总里程约40km。 内河航运规划: 完善河源、老隆和古竹三大内河港口设施建设。 客货运站场规划: 规划一级车站为龙川北站,二级车站为河源火车站,三级车站有和平和紫金火车站。县级及以上公路客运站16个,等级货运站14个。
社会事业发展与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根据“市域中心—地方性中心—一般镇”的城镇中心体系结构,河源将打造三级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其中中心城区为市域服务主中心(一级),龙川和紫金县城为市域服务副中心(一级);东源、和平和连平县城为地方性服务主中心(二级),灯塔、麻布岗、忠信、蓝口、船塘、鹤市、临江、龙母、彭寨、下车、隆街、蓝塘、龙窝和古竹等镇为地方性服务副中心(二级);其余一般乡镇为镇区级服务中心(三级)。 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1)塑造六个综合文化活动中心;(2)建设镇级地方性文化活动中心;(3)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2)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实用型人才。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重点建设和完善市级大型医疗中心;(2)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医疗卫生设施配置;(3)加强城市社区医疗中心和乡村医疗中心建设。
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支持体系: (1)外围生态屏障环——由河源外围连绵高耸的山脉首尾相接而成,在河源与江西、梅州之间形成天然的绿色生态屏障。
(1)北部山地丘陵生态区——包括新丰江水源涵养区,总面积约4751平方公里;河源北部东江水源涵养功能区,总面积约4273平方公里。
能源规划: (1)电力系统。至2020年,河源市全社会用电量约为107亿千瓦时,年最大电力负荷约为258万千瓦。(2)燃气系统。至2020年,城市燃气气化率达到100%,其中管道气为80%,瓶装气为20%。农村燃气气化率达到60%。 供水系统: 到2020年,河源市规划建设重大水厂约11个,其中新建4个,扩建7个。 排水系统: 规划全市共设集中污水处理厂26座,其中源城区4座、东源县4座、紫金县5座、龙川县5座、和平县4座、连平县4座。 垃圾处理:至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为3900吨/日。规划扩建1座垃圾处理厂和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12座垃圾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 防洪系统: 河源新市区、老城区近期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远期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县城标准:龙川、东源、和平、连平和紫金县城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一般乡镇按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乡村防护区按10年—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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