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起,我院固体所支撑修订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以下简称《规范》)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以及参与修订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以下简称《贮存标准》)等3项重要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将正式开始实施。
新版《贮存标准》有哪些主要变化
新版《贮存标准》从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防控形势和环境管理实际需求出发,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总体要求,全面防控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与旧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是精准防范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根据危险废物的贮存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提出针对性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防腐和防止无组织排放等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二是分级分类提出贮存管理要求。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细化为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等4类;并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小微产废单位等使用贮存点的形式贮存危险废物,降低成本。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智慧监管要求。针对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提出应采用电子标签等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贮存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有哪些新要求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是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对于警示和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修改单将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警告图形符号由代表急性毒性的“骷髅”改为“枯树和鱼”,直观地传达“全面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的信息,使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标志传递的信息更加科学。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警告图形符号
《规范》重点针对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范化设置分别提出了三类识别标志的内容和样式、填写要求以及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规范危险废物标签。修订了标签的样式,并对危险废物标签的填写、制作和设置等方面做出了统一明确的规定。此外,根据信息化环境管理要求,还新增了标签二维码和数字识别码,为危险废物全过程追踪和溯源提供基础的身份信息,提升信息化监管效率。
新旧版危险废物标签变化
二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以平面分布图的形式设计了贮存分区标志的样式,并鼓励贮存单位将其设置在贮存分区通道前等醒目位置。
三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明确了该类标志的样式,并提出了细化的设置位置要求(如边界入口处的墙壁、栏杆等位置),用以警示和提醒相关人员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
下一步,中国环科院固体所将积极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3项标准的宣传与培训,帮助相关单位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确保3项生态环境标准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