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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动力蓄电池回收管理征集意见 回收龙头红利显著
据本月1日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显示,工信部欲强化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管理办法,合理的协调好能源材料与自然环境的平衡,保障人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并加强动力蓄电池的持续良好发展。
我国的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或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将在此环节但其重要责任,这两者都是在动力蓄电池的主要制造商有必要整固好产品的生命周期,遵循环境、社会与经济有机统一。虽然新能源汽车对现阶段的资源和大气环境带来了很好的积极影响,国家也在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但是汽车作为消费品在时间的推移下是需要更新换代的,而传统的燃油车淘汰之后需要做的后续工作没有新能源汽车多,因为新能源汽车需要面临动力电池的回收工作。而该产业现在还处于一个较为空白的时期,但如果没有及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在未来几年面临第一批新能源动力汽车更迭将会出现较为散乱的动力电池回收秩序。
而该意见稿还鼓励汽车企业与电池生产商还有回收综合利用的企业能达成回收利用的产业共识,相互合作组建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网络。并且可以使用回购、以旧换新的方式来加强产品消费者对回收废旧蓄电池的意识。此外工信部还表示会和其他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针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的财税优惠以及产业基金等激励政策,以此来加快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产业链尽早协调好能源材料和环境之间的不良影响。
目前已有相关调研机构对废旧动力锂电池做了市场预估,在研究报告上显示该产业将可能在2018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也就是意味着第一批次的新能源汽车将有可能集中在2018年进入更迭期。而在这年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市场将有极大概率突破50亿元的市场规模;到了2020年则进入可能会进入第二批次和第一批次较晚更迭的集中阶段,届时产业的市场规模则会突破至130亿元;2023年则大概率开始全行业的良性更迭阶段,产业基本形成完备的新旧更迭与使用回收的良性循环,届时产业规模还将会突破31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