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1月28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定期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供投资者理性判断安徽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安徽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健康发展。
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李明介绍,2021年,安徽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278.5万吨,利用处置危险废物270.48万吨(不含产废单位暂存量),其中,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149.27万吨,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121.21万吨。
截至2021年年底,安徽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591.11 万吨/年,处置能力130.7万吨/年(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利用能力460.41万吨/年。2021年,焚烧类产能负荷为44.55%;填埋类产能负荷为32.61%;水泥窑协同处置类产能负荷为37.09%;医疗废物处置负荷为89%;利用类产能负荷率为32.74%,其中,含铅废物(含废铅蓄电池)产能负荷41.70%,有色金属类产能负荷为31.02%,废矿物油产能负荷为28.16%,无机废酸产能负荷为25.01%。
总体上,安徽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远超产废量,尽管存在超前服务产业布局的情况,但同时也存在结构性矛盾。其中,具有较高价值的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催化剂等利用能力富余;而中低温煤焦油、含砷废物、电炉灰、废盐等少数类别利用能力不足。此外,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向下延伸不足。
为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安徽省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建设煤焦油、废酸、废盐、生活垃圾飞灰等利用处置项目,鼓励建设有色金属冶炼协同处理含铅、锌、铜和镍等危险废物项目,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理设施项目,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提升产业链深加工水平。
同时,建议社会资本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类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和废线路板利用类项目以及仅以含铅、锌、铜、镍危险废物为原料的有色金属冶炼项目等谨慎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