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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下达明确任务整治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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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城市大气质量,2011年底,余姚市划定了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即禁燃区。会议就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整治目标进行了明确,即:到 2013年底完成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锻打炉的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采用集中供热,在供热供气管网尚未覆盖 的区域,允许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代替。 改造工作分三期进行。其中一期建设工作被列入余姚市政府2012年“三思三创”活动难题破解具体任务之一。三期的详细界线为,一期:城东线-南环东路-中山南路 -杭甬高速(向南外延300米)-肖东一路-谭家岭西路-梁周线-北环线所围区域;二期:规划永宁路-杭甬高速(向南外延300米)-规划兰周路-余慈公 路(梁周线以东段为规划道路)所围区域内除第一期封闭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三期:凤山、梨洲两街道的东部行政界限-杭甬高速(向南外延300米)-规划兰曹 路-规划姚慈路所围区域内除第一期、第二期封闭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一期将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二期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三期于2013年底前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