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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推动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4-07-30 10: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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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达60%,无害化处置率达100%。这是近年来东胜区将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作为建设“无废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投入取得的成果。

据了解,东胜区建筑垃圾产生量约95万吨/年,其中拆除垃圾约62万吨、装修垃圾和工程垃圾约33万吨。

为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近3年,东胜区用于建筑垃圾体系建设和环境整治资金超过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超过1.2亿元。同时,东胜区积极完善管理体系和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立了一整套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实行“3+1”管理模式,即建筑垃圾源头、运输、消纳3个环节管理和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有效推动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在源头管理方面,东胜区实行建筑垃圾处置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且必须备案。要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实行源头分类,在小区、沿街商铺推广设置智能化收集箱或临时堆放点,已投放智能收集箱160多个。

在运输管理方面,东胜区要求运输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备全封闭自动卸载装置,安装GPS定位系统,统一标识,并对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此外,东胜区还持续强化全流程智慧监管,建成东胜区智慧城管系统,从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到建筑垃圾收运再到建筑垃圾分选以及资源化利用,建立了全链条智慧化监管体系,利用公安和智慧城管系统高清摄像头,追溯乱倾乱倒车辆,依法处罚处置。同时,通过公示举报电话、开通“随手拍”等监督方式,发动市民监督乱倾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在消纳方面,东胜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理顺付费模式,大力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形成完善的建筑垃圾收运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目前,东胜区建筑垃圾处置实行产生者付费+政府适当补贴的模式,装修垃圾由财政补贴处置费、产生者承担转运费,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则全部由产生者付费。同时,东胜区和高新区一体化规划,建设两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1个复垦治理项目、6个转运站,还计划在东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投资两亿元建设1处固废产业园,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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