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浙江嘉善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起草、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和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共同参与编制的《平原河网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运维规范》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这是《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团体标准联合发布框架协议》签订以来,首个示范区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编制、江浙沪两省一市环保产业协会共同发布的团体标准。
长三角区域平原河网地带内,河流多为缓流型河道,水生态系统健康程度、稳定性较差,做好水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并非易事。“为适应水生态新要求,嘉善县积极探索具有平原河网地区特色的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新路径,已相继实施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东部区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祥符荡清水工程、嘉善县魏塘街道长秀片区水生态修复项目等一系列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水气环境管理科冯嘉楠介绍。
“本次发布的团体标准,可适用于与嘉善地形、水系情况相近的平原河网地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冯嘉楠介绍说。
据了解,团体标准规定了制定运维方案、构建管理机制、巡查与监测、人类活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水生生物管理、应急处置管理等内容,从衔接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运维方案,实施具体运维操作、指导运维实践,调查项目成效、评价运维成果3个环节对运维工作进行全链条、全流程的指导。运维单位可以参照标准制定运维方案、安排运维工作,项目业主单位可以参照标准进行运维效果评价、考核运维单位,双效合一共同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效稳定地发挥作用,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团体标准的运用将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运维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显著降低运维成本、提升运维效率。同时,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区样板推广示范,形成了统一步调和标准,持续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高质量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