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日,工信部发布《铝行业准入条件(2012)》(征求意见稿)。对照现行2007年版本,记者发现尽管框架还有待更加细化,但有关部门在关于再生铝项目的建设上,已开始设置例如鼓励采用哪些设备等引导性门槛。 征求稿在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上,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新建再生铝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及以上;再生铝项目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35%及以上。”而现行标准为“再生铝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不小于5万吨/年。” 再生铝生产规模的翻倍将对应更多的资金投入,而征求稿中将资本金比例一同列入标准,是对意向建设企业的一次投资实力筛选,以避免行业陷入小而散的作坊式格局。 事实上,早在2011年初,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就联合发布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明确了行业集中化的思路。未来再生铝行业的集中度将越来越凝结在少数几大龙头手中,既能以先进技术方便环境管理,又可以垄断地位的份额稳定市场定价。对于保障我国有色金属的可持续消费,有着积极的意义。 具体新旧版本的比较,可参看下列表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