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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历不明的报废车也敢收,被拘传能怪谁?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3-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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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延吉警方侦破11起盗窃机动车案件,案件中嫌犯将价值3万元面包车以600元卖给一家废品收购厂。延吉警方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盗窃多台车辆的犯罪嫌疑人金某将7台车以低价卖到了一家废品收购站,而收购这些车辆的废品收购站只简单记录了收购车辆的日期、车型等,并未追查车辆相关证件,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销赃机会。

案件侦破后,警方多次传唤这家收购站老板刘某,可刘某对此不予理睬,警方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109日,办案民警来到刘某的废品收购站,只见该收购站停满了上百辆汽车和摩托车,可收购账本上却只记录了收购车辆的型号和卖车人的身份证号。

警方说,收购报废车辆应该让车主将车送到报废厂,车主本人携带行驶证,代理人则需带委托书或授权书,购买的车辆需带购车合同,同时还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废车证明。而刘某未按这些规定收购多台来历不明车辆,已构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废电缆

据刘某交代,今年7月至9月,先后以600元、1000元不等价格从金某手中收购7台车。其中,2台被拆卸,5台返给失主。警方让刘某当场在拘传证上签字,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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