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去年就推行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展开公众谘询,昨日就向政府提交的建议方案达成共识,建议住宅实施“按户按袋”收费,但可设最长3年的过渡期,容许屋苑先以“按幢按量”征费,而工商机构可继续透过废物收集商处理垃圾,但收集商在堆填区或转运站弃置废物时需按重量缴付“入闸费”。环境局则形容方案进取而务实,待收到委员会的报告后会仔细研究和积极跟进,并称已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展开相关工作。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讨论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委员会会议后公布建议方案,提出住宅层面以“按户按袋”收费为最终目标。透过食环署弃置垃圾,并有物业管理公司的住宅楼宇,若已具备条件可即时实行按户按专用垃圾袋收费。以一个3人家庭计算,每户每月收费为30元至44元。
一年后需检视计划成效
不过,委员会同时建议设立最长3年的过渡期,让未预备“按户按袋”收费的楼宇,可先以-整幢楼宇按量收费。为鼓励市民及时实行“按户按袋”,委员会提出按幢收费水平可较按户为高,并已按年递增。政府亦应在一年后检视收费计划的成效。没有物管公司的住宅楼宇,如单幢式楼宇、乡郊地方等,住户须使用预缴式专用垃圾袋,并弃置于食环署的垃圾收集站。而现时已透过私营废物收集商处理垃圾的工商机构和小部分私人屋苑,收集商在堆填区或废物转运站弃置废物时,需按重量缴付“入闸费”,建议收费水平为每公吨400元至499元。
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支援小组召集人谭凤仪表示,为符合一致性和公平性,工商业界和家居应同时实施征费。而现时有逾90%住户居住于有物业管理的楼宇,“按户按袋”收费符合公众期望,以及公平和有效减废原则。
委员会又指,当局推行废物收费同时,必须推行额外配套措施,推动惜物减废和回收再用,包括加强屋苑和公众地方的回收设施,增加可回收物的种类,加快建设有机资源回收中心,进一步扩大生产者责任计划,研究逐步减少路边废物箱和改变设计,并加强教育工作和宣传运动,增加对回收业的支援措施等。
污染自付 豁免或惹争议
至于有意见提出向有经济困难人士设宽免措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陈智思称明白部分市民在经济上存在困难,但在污染自付原则下,提供豁免会引起争议,故建议不作宽免措施。他建让当局深入探讨有经济困难人士的需要,透过关爱基金和劳工及福利局提供协助。
委员会将于下月向环境局提交报告。至于落实废物征费的时间,他指委员会谘询了立法会和区议会,议员大致支持方案,期望可在2016年立法会换届前通过方案。他承认能否做到确存在压力,但相信政府、议员和市民只要有心,定可做到。
环境局:方案进取务实
环境局则回应指,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出的方案进取而务实,而方案容许屋苑在过渡期内选择按幢收费,将有助当局尽快引入收费制度,以回应本港废物管理上所面对的挑战。局方收到委员会的报告后,会仔细研究和积极跟进,环境局已成立跨部门的工作小组展开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