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河源再生资源网!今日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消防安全警示通告
来源:宣教推广部 时间:2013-06-17 00:00:00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河再协函〔201314

消防安全警示通告

各分会、会员单位,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者:

6 14 日中午12 时许,205 国道高埔收费站附近一废旧物资企业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0 平方米。火灾发生后,河源公安消防支队调派源城和东源的消防中队及附近专职消防队前往救援。消防人员及时对周边居民进行疏散并从火场转移出6 个燃气瓶。因受过火面积大、温度高和浓烟影响,源城公安分局还首次调来无人侦察机飞到起火点上空探测。直到当天下午4时,现场明火才全部被扑灭。据警方通报称,火灾原因是由仓库电线插排漏电引燃旁边塑料引起。此次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5 万元左右,所幸无人伤亡。

我市各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了火灾情况,并在社会上引起热烈的讨论。该事反映出行业个别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场所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为吸取教训,避免行业消防安全事件的发生,市再生资源协会以此警示全行业,并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消除“定时炸弹”。着重对住房、仓库、厨房“三合一”问题,线路老化或“蜘蛛网”问题,物品堆放与分类不合理问题等,立即进行全面整改,并接受辖区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

二、建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组织开展责任事故法制宣教活动,提高全体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各经营单位应按消防安全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操作演练,熟悉器材的使用。

四、协会将派出督导小组赴各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况予以内部警告、通报批评、公布曝光,严重者将取消会员资格,并向政府职能部门建议处理。

特此通告。

 

 

 

 

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

2013615

 

 

 

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秘书处         2013年6月15日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