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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消防安全警示通告
河再协函〔2013〕14号 消防安全警示通告各分会、会员单位,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者: 我市各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了火灾情况,并在社会上引起热烈的讨论。该事反映出行业个别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场所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为吸取教训,避免行业消防安全事件的发生,市再生资源协会以此警示全行业,并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消除“定时炸弹”。着重对住房、仓库、厨房“三合一”问题,线路老化或“蜘蛛网”问题,物品堆放与分类不合理问题等,立即进行全面整改,并接受辖区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 二、建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组织开展责任事故法制宣教活动,提高全体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各经营单位应按消防安全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操作演练,熟悉器材的使用。 四、协会将派出督导小组赴各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况予以内部警告、通报批评、公布曝光,严重者将取消会员资格,并向政府职能部门建议处理。 特此通告。 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