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1个地级市将成立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分中心摘要:9月27日,广东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正式运作两月。专设于广东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办公室下的这一机构,由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和广东电网公司联合成立,旨在解决涉电犯罪猖獗,保护电网安全。
( 7月27日,广东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成立。广东公安部门和电网企业协同作战,有力打击了涉电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今天,广东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正式运作两月。专设于广东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办公室下的这一机构,由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和广东电网公司联合成立,旨在解决涉电犯罪猖獗,保护电网安全。 广东电网公司安保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省公安厅已经发文,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在广东21个地级市公安机关和属地供电局联合成立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分中心,县(区)则设立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警务室。 业内人士认为,省、市、县(区)3级防范涉电犯罪中心成立后,将建立起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警企合作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有力打击涉电违法犯罪。 平均每天近200处电力设施遭盗窃破坏 近年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在外来流动人口人群多的经济大省广东尤为突出。 广东电网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电力设施案件数达到历史最高的7万余宗,直接经济损失2亿多元。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广东各地有将近200处电力设施遭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盗窃破坏。 每当电力设施遭不法分子盗窃破坏后,供电部门进行修复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不但直接损失严重,由此带来的诸如用电企业生产经营无法运转等间接损失则难以估量。 众所周知,不法分子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目标主要是电线里的导电材料。受国际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市场上废铝、废铜收购价格在近几年不断上涨,今年专业市场铜价交易平均涨幅高达40%-50%. 据统计,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多发生在城乡结合带、农村,涉电违法犯罪多以团伙持械作案为主,并实行盗、销一条龙,配有专门的机动车辆、剥线机、大铁剪等,对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性。近年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嫌疑人中,以未成年人占一定比例,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为关键的是,电力企业没有行政执法权,作为基层部门的供电所在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时除了进行劝阻和通知公安部门,难以有所作为。 在这种情况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主要依靠公安机关的打击力量,而我国基层警力一直有限,不能事事顾及。电力企业无权管、公安机关管不过来,因此成为解决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的两难局面。 面对日益猖獗的涉电力违法犯罪形势,全国各地的惯常做法是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但每当专项行动结束,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往往又死灰复燃。 建立长效性、常态化的警企联防护电机制 2008年,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活动,随后广东省成立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在这一专项斗争行动下,广东省的涉电力违法犯罪从当年迅速下降,且持续3年维持下降势头,至2010年,全省的涉电犯罪发案数为13000多宗,不到2007年的1/5.直接经济损失降为7000多万元。不过这依旧没有解决涉电力违法犯罪的机制问题———在政府行政机构中,广东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只是临时机构。 广东电网公司安保部门透露,作为必须维护电力设施的电力企业,广东电网公司一直希望能建立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的长效机构。经过长期的酝酿之后,去年9月,广东电网公司和广东省公安厅前往云南调研打击涉电违法犯罪的“云南模式”。 “云南模式”是指2005年云南在全国首创警企联动的新模式———云南省公安厅和云南电网公司联合成立云南省公安厅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以下简称防范涉电犯罪中心)。作为电力企业和警方合作的平台,防范涉电犯罪中心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有力打击了全省偷盗电,随后,这一机制在云南全省推广,省、州市、县三个层次均建立了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机构。 在调研之后,省公安厅和广东电网公司高层领导达成了一致意向,决定参照“云南模式”,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警企协作平台,广东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的成立进入筹备阶段。 今年7月27日,深圳大运会前夕,这一中心在广州正式挂牌成立,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王江在揭牌仪式上说,中心的成立不仅仅是为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模式上的一种尝试,“更是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处于被动挨打局面转为电力设施保护关口前移防线靠前打防并举工作格局的一次新的跨越。” 省防范涉电犯罪中心属于广东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框架下,由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担任该中心主任,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由省公安厅和广东电网公司两方派出人员共同组成。 电力企业与公安部门的沟通更加顺畅 在广东电网公司与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签订的《广东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协议》(2011)中明确写到:双方按照工作职责及分工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的工作,建立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评、总结和表彰。对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的重大问题,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督促直属部门(包括公安、供电)及时进行处理。 此外,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广东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现破坏、盗窃、哄抢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应及时向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及下属公安机关职能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并协助公安机关对构成治安案件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严厉打击。对于重特大或挂牌督办的电力设施案件,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应负责牵头组织侦办,广东电网公司全力配合。 与此同时,广东电网公司建立和完善单位专职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治安保卫制度、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运作两个月之后,广东电网公司相关部门最大的感受是,电力企业与公安部门的沟通更加顺畅了,以前,电力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在发现盗窃破坏、哄抢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后,常为向公共部门哪个处室报案犯愁,现在则只要将这类案件报至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公安部门会主动协调工作人员进行跟进,大大提高了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力度。 广东21个地级市将成立分中心 广东电网公司安保部门表示,目前,省公安厅已经发文,要求各地市公安机关相应成立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分中心,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本辖区公安机关、供电企业共同开展各项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县(区)则设立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各项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的工作。这项工作有望在今年完成。 地市级和县(区)一级的分中心办公地点将设在电力部门。按照双方协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电力企业设立警务室,及时掌握情况,组织开展涉电力安全防范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在省、市、县(区)三级涉电中心成立之后,将建立起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警企合作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形成一道紧密的电力设施保护墙,有力打击涉电违法犯罪。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全国偷盗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现象确实比较猖獗,重要电力设施一旦遭受盗窃破坏,对市民、企业容易造成大面积影响。公安部门与电力企业合作成立一个防范犯罪中心,加大力度打击不法分子,虽然会导致行政成本上升,但对于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是有好处的,于情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