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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在广东召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3-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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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29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组织全国部分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在广东省潮州市召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巡视员孙伟林、副局长贾晓九、副局长刘振国、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平波及19个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精神,通报了当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整体推进情况,重点研究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涉外社会组织的行政法规修订、部门规章制定和相关专项难点问题,并对下一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坚持政社分开,明确权责,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强化社会组织独立法人地位,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进程,重点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二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孵化培育、社会保障等方式,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及在对外交往中的独特作用;四是严格依法监督、分类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强化诚信建设,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11月30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导同志在王长胜副厅长的陪同下调研了汕头市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工作。孙伟林巡视员对汕头设立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以来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希望汕头继续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探索新鲜经验。汕头市长郑人豪表示,汕头将以部、厅、市共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为契机,利用特区立法权,进一步加强民生立法,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使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发挥更大作用,全面推动汕头民政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现场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一行在汕头开展调研,图为孙伟林巡视员与汕头市郑人豪市长在座谈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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