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广东副省长许瑞生在广东分会场参加会议。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政府接着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动员大会,许瑞生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 一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互联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印制发放政策解读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服务窗口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全面宣传和详细解读《条例》和各项配套规章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使社会公众了解新的监管制度,熟悉新的监管措施,自觉参与监管体系建设,从而为构建企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全社会共治格局奠定认识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要高效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按照自上至下、分级到位的要求,做好《条例》和各项配套规章的学习培训工作,使相关业务人员熟知相关法规规章内容,熟练掌握操作规范;通过各种形式的指导,使各类市场主体熟悉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和监管措施,增强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的自觉性。 三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一方面要本着保证报送信息安全与方便操作的原则,制定年报报送的实施办法和信息报送的操作规程, 加快研究制定年报报送的实施办法和信息报送的操作规程,切实简化报送程序设计;加强行政指导,解决市场主体因不熟悉新的监管制度而出现的操作问题;制定详细的应对预案,及时解决业务信息系统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组织引导,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报批通道拥堵引起企业不便的问题。另一方面,要规范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公示工作。加快研究制定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的实施细则,从《条例》启动实施就要将信息公示做到及时规范,切实把头开好,把基础打扎实。 四要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一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发的标准规范,统一规划、建设维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尽快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监管制度等配套功能,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实现工商登记改革后续监管措施要求。二是加快后续监管业务平台建设。结合广东省已全面推开“先照后证”改革的实际,积极扩充信用公示系统功能,通过建立全省政府部门统一企业信息数据库,实现企业登记、审批、监管信息联动共享。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和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原则,推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发挥广东省率先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优势。三是高度重视公示信息质量建设。加强公示信息数据管理,确保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及时。防范非法批量下载和抓取数据,加强数据和系统运营的安全管理。同时,积极探索企业登录系统身份认证的有效措施,认真研究改革先行地区现行系统与总局系统逐步统一衔接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