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生态环境监测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直接技术支撑。笔者发现,随着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逐步落地,市一级生态环境监测站上收至省级管理并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应急与执法监测等方面能力薄弱等问题逐步显现。
一是监测人员能力支撑较弱。一些地方县级监测站监测人员普遍存在混编混岗,具体操作监测实验设备人员基本缺失,分析化验能力薄弱,无法依法出具监测报告。
二是监测基础条件落后。很多县级监测站仍延续使用多年的实验用房,工作条件及环境较差。一些地方业务监测用车、实验仪器设备等监测基础性条件存在难以保障的问题。
三是县级监测站过量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代为监测的工作路径存在诸多风险。一些地方将执法监测业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难以保证数据准确性,也有可能导致第三方机构垄断地方自行监测市场。
四是激励奖励措施缺失。由于县级监测站的基层属性,基层中、高级职称设置数量偏少、技术骨干被抽调分局机关情况较多。部分市、州、县市区垂改后仍未划清支出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县级监测站上收后不再提供经费保障,或因县级监测站非独立核算单位而难以进行经费划转。
为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科学提升技术水平。一方面,加强县级监测技术帮扶。推动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地驻市州监测中心有效发挥“技术中心”“培训中心”作用,建立“一对一”联点技术帮扶机制,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帮扶工作方案,在监测能力建设、监测工作开展、检测计量认证等方面给予充分技术指导。优化省及驻市州中心干部提拔任用条件,增加县级监测能力技术帮扶工作经历要求,鼓励年轻干部送技术下乡。另一方面,持续推动监测持证上岗。优化完善监测持证上岗考试工作规程,加强实操考察计分比重,鼓励县级监测人员在采样、分析、质控方面实现“一人多证”“一专多能”。
二要逐步提高硬件实力。合理配置监测仪器设备。依据各地产业布局和污染排放特征因子,全面加强水质、空气、土壤、固体废物等要素实验室分析仪器及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加强监测业务用房与用车保障。推动县级监测业务用房修缮,重点维护实验室通风、消防、废液处理等基础条件,改善监测人员日常办公条件,提升实验室现代化水平。同时加强监测业务用车保障,落实事业单位用车报销制度。强化仪器设备与自动监测站点维护管理。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规范开展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记录,确保满足检测资质管理要求。鼓励建设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监测全过程数据记录,提高县级监测站信息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对辖区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与监督管理,杜绝人为干扰造成监测数据失真失实。
三要持续强化工作激励。拓宽县级监测人员职称职务晋升渠道。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与各地人社部门加强沟通对接,整合各县市区监测人员编制。增设中、高级职称岗位,拓宽职称晋升空间。鼓励现有工勤、工人身份人员提升学历及专业技术水平,符合身份转换规定的,逐步转换为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强化县级监测人员工作激励。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优化县级监测站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提升实验室分析、采样等一线岗位绩效工资水平。强化工作成效考核,推进绩效分配精细化管理,激发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建立应急及重大专项监测工作补贴机制,明确发放情形及补贴标准,强化对一线应急人员工作保障及激励。加强县级监测人才遴选。持续开展地区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组织实施百名监测能手遴选工作,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专家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为县级监测人才提供更大发挥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