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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探究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时间:2010-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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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市化是一个渐进的现代化过程,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本身就是城市化过程的一部分。近年来,生态工业园区发展很快,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因此,要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积极探索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的新思路,进而推动生态城市的建设。

  关键词:城市化,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

  以循环经济为指导,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这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执政理念的一次升华,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理念的重要体现。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的全过程,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与能源的消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排放,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等循环传递、多级利用,在生产过程的企业之间、园区之间、区域之间,形成共生互动的循环产业,从而推动节约型社会和生态城市的建设。

  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现状

  生态工业园是继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园区的第三代工业园区,是指以工业生态学及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使生产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形成良性循环的工业园区建设模式,是一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高效、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工业园区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数量不断增多

  我国自1999年开始启动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广西建立了第一个国家级贵港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该园区产业各环节实现了充分的资源共享,变污染负效益为资源正效益。其他生态工业园项目如广东省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湖南省黄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内蒙古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新疆石河子国家生态工业(纸业)示范园区、山西潞城煤炭生态工业园项目、四川沱酒集团生态工业园、山东鲁北化工生态工业园项目、大连环保工业园项目、温州化工生态工业园项目、海南环保工业园项目和江苏宜兴环境科技生态工业园项目等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类生态工业园项目不下30个。此外,大连、烟台、天津和苏州等城市的开发区也已经开展了生态规划和改造的实践,生态工业园区的数量不断增多。

  (二)涉及范围较广

  迄今为止,我国已批准建设26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6个园区中,按照类型划分:综合类园区17个,占总数的65%,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保税区1个,环保产业园1个,省级工业园区6个;行业类园区8个,占总数的31%,覆盖了制糖、电解铝、盐化工、矿山开采、磷煤化工、海洋化工、钢铁和煤化工等行业;静脉产业类园区1个,占总数的4%。按照地区划分,东部地区19个,占总数的73%;中西部地区7个,占总数的27%。

  (三)发挥作用明显

  2007年1月27日,我国发布的《中国现代化报告》指出:2004年中国生态现代化水平指数为42分,在118个国家中排第100位,中国正处于生态现代化的起步阶段。2004年中国生态现代化的整体水平和多数指标水平,都与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其中,中国自然资源消耗比例大约是日本、法国和韩国的100倍;中国工业废物密度大约是德国的20倍、意大利的18倍;中国城市空气污染程度大约是法国、加拿大的7倍。通过生态工业园区内各单元间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的梯级利用,减少有害气体、工业废水排放,实现园区内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不失为解决我国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

  (四)带动能力突出

  生态工业园区的主要功能体现在绿色经营功能、辐射带动功能、高新技术孵化器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这四个方面,以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生态工业园区,通过对老工业园区产业技术严重落后、布局明显不合理的部分进行生态化改造,淘汰技术落后、互补性较差的产业类型,增加技术先进、互补性强的产业门类。通过这种改造,在不同产业、企业之间构建互补的生态工业网链,从而实现产业升级、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化,具有明显的节能、降耗、减排效果,推动社会经济增长,真正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

  城市化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经济转型现象,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初期,以工业化来推进城市化是学术界普遍接受的一种发展方式。然而,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仍采用以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虽然刺激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却是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导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虽然较好地克服了传统工业化进程中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观念问题

  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才刚刚起步,长期线形经济的发展思路、模式在人们心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心智模式。园区的发展也是一样,提到园区,很多人想到的就是圈地和招商引资。近年来,循环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地方领导的重视和企业的关注和支持,把循环经济理念引入园区发展中的探索和尝试也已经起步。但作为生态工业园区支撑的企业,还没有形成面向循环经济的企业发展战略,对循环经济,尤其是“3R”(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的认识和实践还只是一种先行者的探索。企业之间建立相互合作和信任机制的意识还不强,企业及产业共生还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作为生态工业园区产品的最终使用者,消费者从健康、卫生角度对再生资源产品还存在一定的怀疑,有利于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的消费市场还没有形成。

  (二)设计问题

  面向循环经济的设计是一种“从摇篮到摇篮”(cradle to cradle)的思路,源头控制也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原则。在园区发展中,随着环境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以及法律法规的限制,园区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并没有从问题的源头—设计上进行反思和创新。值得注意的是,循环经济不是简单的降级回收,园区发展倡导回收利用本身会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但如果忽略设计问题会是一种误导。如果在设计时没有考虑回收,降级回收可能的结果是,不但品质会有所下降,降级回收过程可能还会增加生物圈的污染物,还有可能导致商业成本的上升。把面向循环经济的设计提上园区企业发展的日程,既是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试点园区面临的重大问题。

  (三)技术问题

  实现物质循环和废物最小化是有一定难度的,比如目前还没有一项综合技术可将具有放射性的废物应用化学原理转化为有用物质。要真正实现工业园区的生态化,还必须有生态工业园区的特定技术作为支持,包括信息技术、水重复利用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与再循环技术、重复利用与替代技术等。

  (四)经济效率问题

  经济效率的门槛对于园区的发展是最难跨越的,如果进入园区生态链网循环在经济上不可行,那么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会大大降低,甚至会使原先的供应链断裂,造成严重的后果。企业会在回收与循环利用副产品及废物发生的费用,以及购买新原料和简单处置废物发生的费用之间权衡,只有废物的再利用和再循环在经济上有利可图,企业才会行动。

  (五)监管问题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执法检查中,共检查工业园区1900多个、园区企业近3万家,查处违法企业4000多家。2007年,对11个省区126个工业园区的检查中,发现有110个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不落实等环境违法问题,占检查总数的87%,2008年仍然有一部分园区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目前的监管一般都是针对终端,即对加工流程或系统产生的废弃物或污水,而不是对引起污染的设计进行审核,致使不合理的材料设计和系统的潜在危害依然存在。一方面,法规制度只采用一刀切的解决方法,如制订环境标准等等,而不是要求更深层次的设计来响应,没有直接鼓励寻求创造性的解决问题方法,且法规制度带有惩罚性和强制性,给企业家带来烦恼和负担,致使企业家常认为环境保护无利可图。另一方面,有关园区的管理办法或政策主要是严格限制污染性项目引入或进入,而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通常被限制的污染性项目的废物在产业生态系统中可能是中间产品或副产品,因此,所谓污染性项目在生态工业园区内外以及不同生态工业园区内的生态内涵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界定。

  (六)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问题

  我国刚刚起步的循环型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基本上都是在政府扶持下,由专家组科学规划形成的。这对于我国特殊国情下发展循环经济园区是必要的,但也给组织管理以及运行机制带来先天性缺陷,即企业主导地位的缺失,尤其是市场主导下的企业化运作模式还没有形成。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必然要转向采取管委会组织下的企业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企业化的运作手段,加强园区成员之间的经济联系、诚信合作和共赢互利。

  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思路

  (一)加强政策引导与帮扶

  生态工业园区对于我国来说,还属于改革发展中的新事物,人们对此还不是太了解,还存在着许多认识上的误区,因此,加强政策引导,更新观念,发挥政府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4月27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决定共同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于规范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帮扶不能代替园区自主管理与发展。园区要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努力克服“等”、“靠”、“要”等错误思想,不断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新思路。同时,政府这种帮扶应该完全建立在适应市场发展的基础之上,如果政府的引导脱离了市场,那么只会导致园区组织管理和运行更加混乱。因此,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转”的特色之路。

  (二)提高园区人员素质

  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发展中存在的观念、设计等问题都与园区人员的素质息息相关。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强化人才观念,提高园区人员综合素质。人才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可从以下三方面来突破人才“瓶颈”: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网络信息产业发展规律要求、符合规则的技术创新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创业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创业环境,吸引专业人才的集聚、稳定、创业。

  制定鼓励科技人员发挥作用、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的优惠政策措施,真正做到凭本事、凭贡献、凭公认来启用人、奖励人。要把优秀的科技人才选用到领导岗位,特别是业务部门要配备一名专业技术副职,重点技术部门也可设立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改善科技人员的生活待遇,保障他们的工资,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科技工作。要关心科技人才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和配偶工作、子女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在设立科技进步奖的同时,可设立政府特殊津贴,每两年评选一次。建立发挥科技人才作用的督促机制,对科技人才待遇上从优,工作上也要严格要求,使其学以致用。

  瞄准国内外培养人才的著名高校和企业,采取多种途径的合作,为园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建立面向多层次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以实用、有特色为宗旨,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建立适应多种需求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培养大量生产企业亟需的复合型人才,强化企业员工在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以科技为支撑加大投入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与创新是生态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加大科技投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大力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和开发,组织一批关键技术人员进行攻关。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技术力量,组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中心,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研究和开发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型技术。

  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形成企业自身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

  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加大政府对科技信息网络、科技中介服务、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等平台建设的投入,增强科技创新持续发展能力,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科技基础设施,为科技人才创造发挥作用的条件。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位一体的科技投入机制,市、县财政要不断增加科技投入,使科技三项经费增长比例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开发机制,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联合体,企业要不断增加科研经费,逐步达到占销售额的3%-5%以上。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用于支持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引进技术的再开发,实行科技人才项目负责制,进行重点扶助。拓宽科技投入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科技事业。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图书资料、科技档案、科技信息体系建设,建立科技培训展览中心,为科技交流、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科技成果展览提供场所,为科技人才提供用武之地。

  (四)强化监督与管理

  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经验,推动我国关于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的环境保护立法。1996年德国的《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2001年日本修订的《固体废弃物管理法》和2001年生效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提高资源有效利用法》、《容器包装与回用法》等,对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法律体系都有重要的启示。近年来,我国在环保法律建设与监督方面取得新进展,2006年9月1日起,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以《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明确规定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将依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验收,3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企业超标排放的工业园将不会被验收。2007年十七大也进一步指出,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健全环境监控体系,体现社会公平原则。用市场经济手段调控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企业的运营成本。坚决治理和改造污染企业,淘汰能源消耗高、资源消耗大、生产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方式。

  加大执法力度,惩治不法排污企业。立法最终目的是通过严格执法来维护法律的权威,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么就丧失了法律存在的必要性。因此,要强化生态工业园区的监督与管理,最为重要的还是要落实到执法上,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大执法人员的执法透明度,确保执法公正,奖优罚劣,促进生态工业园区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城市化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一体的生态工业园区的健康和谐发展是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器。在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会更富有生机活力,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会又好又快。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人民出版社,2007

  2.高丽峰.城市化进程中的生态工业建设[J].商业时代,2006(28)

  3.李蓓.解读《中国现代化报告2007》之“生态现代化”[J].苏南科技开发,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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