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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主城区将在7月前开始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3-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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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2013年泸州市城管委第二次会议上获悉,7月前,我市将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选3个街道、6个社区,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示范点,以此带动城区各机关单位、各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并力争在年底实现垃圾分类处理50%的目标。

据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5月―7月为启动阶段,确定分类收集示范点;8月―10月为试点示范阶段,示范点的垃圾袋等相关设施配置到位,组织开展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10月为总结提高阶段,制定各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11月起为全面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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