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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和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粤民民〔2013〕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工委(党委),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全省社会组织: 我省自2010年6月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来,全省已筹集社会各界认捐金额超过90亿元,支持帮扶3407个贫困村、36.7万贫困户、158.6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有力促进了全省扶贫开发“双到”任务完成,推动我省公益慈善事业深入开展,弘扬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彰显了“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的活动主题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以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为原则,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倡导“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理念。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工委(党委)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在本级登记和街道备案的城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省社会组织要广泛动员各行业、各社区和广大会员,倡导各界各方迅速行动起来,扩大活动发动面和参与面;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带动社会组织踊跃参与,奉献爱心。各社会组织要做好表率,带头发动、带头组织、带头参与,倡导“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理念,强化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热情,更好地弘扬助人为乐、乐善好施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逐步培养扶贫济困、共建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着力打造扶贫济困公益慈善品牌 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启动多形式的扶贫济困公益慈善项目,打造活动品牌和亮点。以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为落脚点,社会组织可自行选择活动主题,集中在6月开展实地扶贫考察、访贫慰问、爱心捐赠、行业扶贫、公益慈善等系列活动;资助项目可选择惠及民生的教育、卫生、交通、水利和危房、茅草房改建,敬老院、福利院建设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定向捐赠。扶贫济困活动关键在于持之以恒,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公益慈善活动。 三、切实加强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的透明度 要加强公益慈善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公信力。社会组织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各地政府授权的公益慈善组织,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可采取”谁募集、谁申请、谁使用”及第三方监管的办法,支持参与爱心募捐活动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项目活动。捐赠款物要按《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使用,特别要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定向使用,不得任意用于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要做好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公示、公开工作,捐赠款物的的受捐人和使用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接收款物相关情况。今年各地将分批组织捐赠者到帮扶地区回访考察,了解资金去向和使用成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社会各界的信任度。 社会组织需了解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详情,请登陆广东扶贫济困日网站www.gd630.gov.cn。 请各地民政局逐级汇总本地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情况,于7月25日前书面和电子版报报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省民政厅),全省性社会组织将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情况同期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