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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室参与市区政府拟出台再生资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4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向近十个相关部门转发了源城区政府《关于要求审定源城区关于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的请示》,并要求一周内提出意见。市府办与市再生资源协会取得联系,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并综合提出意见。 市再生资源协会政策研究室根据行业协会的法定职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对行政措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等问题,结合市区再生资源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定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拟出台的实施办法,是去年6月和12月二次修订后形成的措施稿。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制订涉及行业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公共政策、行政措施、行业发展规划,应当听取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
近日,市府办已将《关于要求审定源城区关于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的请示》汇同意见退回给源城区政府,要求重新修订后申报市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