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江苏省稀土冶炼企业产生的大量低放射性废渣长期由企业建库贮存,导致库满为患,既构成安全隐患,又给区域可持续发展带来困扰。据悉,常州市4家稀土企业遗留废渣数量达1.8万余吨,在全省数量最大、处置难度最大。
为此,近年来,常州市不懈推进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在保障环境安全的同时,5年来实现2.3万吨库存稀土中和渣的综合利用。
稀土被称为“工业维生素”,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军工、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应用广泛,不可或缺。稀土冶炼一般产生两种放射性废渣,即中和渣和酸溶渣。前者数量相对较大、放射性较低,经过一段时间安全贮存后有可能达到豁免(放射性)管理的标准。而酸溶渣放射性较高,目前除了送到规范建设的处置库外,缺乏经济有效的“出路”。
2018年,江苏省地方标准《稀土冶炼废渣放射性豁免要求》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个针对稀土冶炼废渣放射性豁免的相关标准。
2020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低放射性废渣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放射性废渣开辟了一条出路,并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历史遗留放射性废渣的分类监测和放射性豁免备案。
但由于分类监测、废物性质鉴定及最终处置等需要大量资金,企业仍有畏难情绪。为推进这项工作,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送服务上门,解读政策要求,分析利害关系;针对个别企业的难处,多次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帮扶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对进度不佳的企业,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文通报,并由当地区领导带队,当面督促其倒排进度,作出承诺。
2021年年底,常州市在省内率先完成伴生放射性废渣分类监测和放射性豁免备案。2022年1月31日前,常州市完成放射性豁免废渣的安全处置,占全市历史遗留放射性废渣的近95%。2023年,常州市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渣库的对标检查、改造提升。除了已进入破产清算的一家单位外,其余3家的渣库均已达到相关标准。截至今年9月底,常州市共综合利用已豁免的稀土冶炼中和渣4894.36吨,折合库存22993.25吨。
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金栋介绍,目前,还余下相对较少的达不到豁免标准的废渣在库房安全贮存。常州市也一直在多方寻找出路,一旦找到比较经济可行的出路,将立即推进这些废渣全量处置,彻底清除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