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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来源:河源日报 时间:2022-07-14 09: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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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条例》进一步细化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针对广东村庄规划总体存在编制水平偏低、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条例》规定,村庄规划应当合理安排农业生产、村民住宅、公共服务、乡村产业等布局,确定村民住宅用地和乡村产业用地规模,统筹保障农村村民建房、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合理用地需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供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住房设计、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技术指引,指导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针对土地复垦不到位问题,《条例》一方面要求用地单位和个人用地前应当依法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合理安排足额的土地复垦费用;另一方面细化拒不复垦处理程序。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规定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对未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并明确所需费用的支取和追缴的程序。

此外,《条例》加强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对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 ”。《条例》还规定征收土地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实行预存制度,有关费用要足额预存至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有关账户或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并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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