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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再生资源2013年第9期(总第42期)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3-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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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创建

市社会创新项目

示范点

市“两新”党组织

 

河源再生资源

 

2013年第9

(总第42期)

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                  O一三年十月八日

 

 


 

*       头条热点 …………………………………………………………… 1

■市再协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市区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

*       社会创新 …………………………………………………………… 2

   ■国家鼓励七领域向社会购买服务  ■市社会工作委员会议召开 市再协创新项目工作受表扬  ■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

*       行业监管 …………………………………………………………… 4

■市工商局联合多部门对市区回收站点开展清理整治  ■源城区一违规收购废旧金属站点被查  ■云南:违规拆解或收购废旧金属最高罚5000 

*       国内简讯 …………………………………………………………… 5

■我国旧衣服回收因“不合法”而受阻  ■中秋节后月饼盒竟不如废报纸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开启绿色创业新模式  ■事件报道:桂林医疗垃圾处理点百吨垃圾遭锁38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废纸分会成立

*       政策解读 ……………………………………………………………11

■财政部就《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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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热点

市再协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市区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

为规范市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根据有关规定,911日,市人民政府在相关媒体发布《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市再生资源协会积极做好行业经营者宣教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本次整治工作。

通告明确,本次整治工作至1031日,整治范围是市区建成区、市高新区和源城区埔前镇、高埔岗街道;本次整治对象主要为以下八种:一是城市主干道两侧50米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点);二是无证或证件不齐、出售出租转让执照、人照不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等违法设置的废品收购站;三是违法用地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环境优化、美化要求,影响城市市容的废品收购站;四是有合法经营手续、占地手续,但管理不符合消防(无消防水喉、沙、灭火筒)、卫生、城市管理等要求的废品收购站;五是城乡主要路街及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旅游景区、居民住宅区等区域内不符合要求的废品收购站;六是无环评审批手续的废品收购站;七是违规超范围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八是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脏、乱、差和占道经营的废品收购站。

通告强调,本次整治须达到以下十一类标准:一是废品收购站的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美化的要求,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二是废品收购站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国道、省道、万绿大道、桂山迎客大道、滨江大道、东环路、西环路、高速公路出入口、沿江路、兴源路、文明路、红星路、长安路、建设大道、永福路、永和路、中山大道、越王大道、东华路、新风路、大同路、河源大道、中山路、人民路、长塘路两侧50米内,铁路两侧200米内,市区各类公园、广场四周50米内,党政机关和学校附近,市区河道两侧和行洪区域范围内设置;三是废品收购站必须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四是设立在居民区内的废品收购站,应以收购生活废品为主,并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库房,严禁露天堆放废品;五是废品收购站周围环境要卫生、整洁,严禁任何二次污染的发生;六是废品收购站应建美观围墙,从废品收购站外看不到站内的废品物资,废品应全部入库、分类堆放整齐;七是废品收购站必须设置统一标准制作的牌匾,悬挂在废品收购站经营处,不得在道路两旁设废品收购站牌匾,不得在居民区内建筑物上涂写“废品收购站”等字样,已设立(涂写)的责令拆(擦)除;八是废品收购站的设置必须达到消防安全要求;九是废品收购站必须杜绝噪声污染,每天晚上8时至次日上午8时禁止产生噪声,其余时段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关于噪声管理的相关规定;十是废品收购站必须具备环评审批手续,不得无证收购危险废弃物、严控废物和工业废品;十一是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做好生产性物品登记。

据此,市再生资源协会作为行业组织,自九月中旬以来,多次通过复制通知及短信等方式,对市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宣传,动员经营者相互转告周知,认真自查自纠,积极主动配合本次整治行动。

 

社会创新

国家鼓励七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930,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十二五”时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指导意见》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七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指导意见》强调,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对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国办最后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资金效益的原则,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市社会工作委员会议召开协会创新项目工作受表扬

917,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要求积极推动社会创新项目建设,努力打造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开创具有河源特色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新局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叶常浓,副市长、市社工委副主任朱蔚蔚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会议由市委副秘书长、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孙宇红主持。市社会创新咨询委委员、各县区社工委、市社工委委员单位和市创新项目负责人等出席会议。市再生资源协会承建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有关工作在会上多次受表扬。

会上,市人社局等单位和组织项目负责同志,对创新项目创建情况作了发言。朱蔚蔚同志总结了我市今年以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及全市社会创新项目进展情况。叶常浓同志传达了省会议精神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两位市领导在讲到项目创建情况时指出,通过项目实施,激发了广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活力,三处表扬市再生资源协会工作与做法。“在重视方面,特别是市再生资源协会等,大力推进项目创建,表现出极高的创建热情和主动性;在推进方面,市再生资源协会向会员单位发送项目创建意见表近200份,专门召开项目创建推进会,编制行业调查报告,多年来为党委政府提出建议50多条。”

叶常浓对下一阶段全市社工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委员制工作机制作用,完善我市社工委会议制度;积极探索社会体制改革新经验,统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和规范管理,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继续巩固提升省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加大对第一、二批市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的创建力度;切实加大社会工作的督办和考核力度,出台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办法,加大对社会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

会上,还印发了《关于我市社会创新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各项目主体单位创新项目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分别列出通报。通报指出,各项目创新单位通过挖掘项目创建,各项目的建设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项目也存在创新单位领导不重视、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创建思路不清、创新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同时强调,为让社会会创新观察项目在我市社会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将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汇总表的形式予以通报,各社会创新项目创建单位及指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总结好的做法,分析存在问题,不断探索,开拓创新,为实施“善治可源”战略,建设“幸福河源”而勇于实践,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源城区人民政府最近刊发了《关于河源市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的通告》,并自929日起正式运行。设立一个综合便民机构,也是今年源城区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

据了解,区行政服务中心位于源城区江宝路39号,首批暂设服务窗口13个和咨询投诉窗口1个,负责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审批、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行网络化“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等项服务。

据悉,首批进驻单位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源城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建设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房地产管理局、区外经贸、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与服务协调办公室、源城公安消防大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等13个单位,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6大类。

 

行业监管

市工商局联合多部门对市区回收站点开展清理整治

为规范市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和卫生形象,9月中旬以来,市工商局联合源城分局、经贸局及辖区办事处等单位,组成两个行动小组,对市区废品收购站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据悉,本次整治工作是按照市政府统一布署开展,将用一周时间,对摸底的113家禁设路段等违规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清查。行动第一天,已对市区30家废品收购站进行了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

 

源城区一违规收购废旧金属站点被查

9 26 日,市公安局联合河源供电局等单位,对源城区源南镇风光村一带5 家废品收购站进行突击检查,从抓废旧金属收购管理入手,堵截电力设施被盗销渠道。

当天下午,联合检查组在风光村排查的第一间废品收购站里,就发现了大量成捆的电缆、输电线路绝缘皮层,装满了数十个蛇皮袋。执法人员抽查了其中几袋,发现都是长度达50 余米的整段线路,上面印有“南方电网专用”等字样,有的刀口还很新,明显是不久前才收购的赃物。发现情况后,检查组拍照取证,同时检查收购站营业执照、收购废旧金属备案情况。

经检查,该收购站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过期,由于其无法当场准确提供物品来源信息,民警当即将废品店负责人带走,作进一步调查,同时将部分线材带回存证。在其后排查的4 家废品收购站中,均未发现有关情况。

 

云南:违规拆解或收购废旧金属最高罚5000

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928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审查批准了《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条例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查验、留存来源证明,对出售单位进行如实登记。违规从事拆解、清洗废旧电子产品、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业务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查验、留存来源证明,对出售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以及出售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录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条例》规定,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品及其容器;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石油、电力、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发现上述规定的禁止回收物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国内简讯

我国旧衣服回收因“不合法”而受阻

制约中国旧衣服出口市场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合法性。而在美国、日本、英国、巴西、印度等国将其作为一个环保行业来支持,不但旧衣服原料回收免费,甚至还有补贴。对于那些规范的、致力于旧衣物再利用的企业和机构,应当以政策给予相应的支持,还“旧衣回收”行业一个光明的未来。

日前,来自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纺织品生产量达4300万吨,而扔掉的旧衣服约有2600万吨。河北科技大学纺织服装学院2009年对河北省居民的一项调查显示,近一半居民家庭存放30件以上的大件废旧服装,而每个家庭每年还要购买10件以上的新衣服。2012年,全国有价值约2000亿元的废旧衣服被淘汰。

据了解,目前我国旧衣回收主要有私人回收和网络回收两个渠道。受利益驱使,私人回收的旧衣往往经过简单处理流入市场,由于监管缺位,所以流入市场的旧衣存在的卫生问题令人堪忧。而网络回收较私人回收更具规模。中国旧衣服网将众多旧衣回收厂家通过注册登记的办法集结在一处,形成了相对较大的正规体系。目前,已有1500家规模大小不一的旧衣回收企业在中国旧衣服网上注册。在这里,旧衣买卖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商家不停发帖征集废旧衣服。这些旧衣被厂家回收后,经过处理运至非洲等贫困地区。

出于担心旧衣服市场阻碍当地服装纺织业发展,一些非洲国家禁止进口旧服装。除了非洲本地的这些限制,中国的旧衣出口还受到来自其他国家的冲击,目前出口旧衣服到非洲的国家主要是美国、英国、荷兰、日本、韩国。而美国出口旧衣服在非洲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随后是日韩等国家。更让从事旧衣回收的企业负责人头疼的是,国家在禁止进口旧衣服在市场销售的同时,还没有设立有关二手服装出口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有需求,有市场,有产业链,却没有相关法规与完善的管理,更没有行业名称,这让中国旧衣服的重生之路阻碍重重。

事实上,正规的旧衣服销售并非像人们想象中的“脏乱差”,而对成色较差的废旧衣服可以二次利用,比如经过纤维化处理用做工业原料。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拟定政策加以关注。201112月发改委“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开展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拓展再生纺织品市场,初步形成回收、分类、加工、利用的产业链。”201211月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发起,联合28家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组建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20131,住建部出台了新的行业标准,将废旧服装、床上用品等列入了“可回收物”类别中,规范引导“织物”纳入循环利用的渠道。

在业内人士看来,制约中国旧衣服出口市场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合法性。而在美国、日本、英国、巴西、印度等国将其作为一个环保行业来支持,不但旧衣服原料回收免费,甚至还有补贴。

因此,有专家建议,对于那些规范的、致力于旧衣物再利用的企业和机构,应当以政策给予相应的支持,还“旧衣回收”行业一个光明的未来。

 

中秋节后月饼盒竟不如废报纸

今年中秋“节俭风”遭遇废品低价格,收废品的小贩收上来的月饼盒还没有被老百姓扔掉的多。原本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月饼盒过了中秋还不如废报纸值钱,越是豪华的月饼盒越卖不上价。

据了解,2012年月饼盒是七八毛钱一公斤,2013年由于废品价格整体下滑,月饼盒只收五毛钱一公斤,可能是因为感觉卖不上价,不少居民索性直接把月饼盒扔掉。此外,在今年中秋流行“节俭风”的大环境下,收上来的简装月饼盒明显要比往年比例大。

很多人都清楚,月饼的档次高低与月饼本身的成本关系不大,主要体现在包装盒上。简装月饼一盒只有几十元钱,而装进高档盒子再加进去些配件就可能卖到上千元,从月饼生产厂家了解到,市面上月饼盒的价格差距并没有那么大,一般便宜的礼盒成本为三五元钱,豪华礼盒最多也不超过30元钱。

但在废品收购商的眼里,月饼盒越是高档越不值钱。普通月饼盒纸质比报纸粗糙,所以收购价要低于报纸,现在月饼盒按五毛钱一公斤收,报纸按八毛钱一公斤收。那种硬质的豪华月饼盒,实际上是类似三合板之类的东西,属于木头,不是纸,甚至根本不收。

不光月饼盒过了中秋身价贬值,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月饼过了中秋吃不完过期后也只能扔掉。往年中秋过后,不少高档小区的垃圾箱里很容易看到整盒的月饼,而2013年这样的现象明显减少。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开启绿色创业新模式

近年来,绿色创业悄然兴起并迅速发展壮大。所谓绿色创业,即环保创业,通过发展绿色、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减排任务,促进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加强创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更多的人实现“体面就业”,实现循环经济与低碳环保同行。

伴随着电子工业的高速发展,电子废弃物污染不可避免地摆在了我们面前,电子电器产品与日俱增,未来10年至20年将是电子废弃物增长的新高峰。但废旧产品的无序回收,以及原始落后的拆解处理造成的资源浪费,特别是拆解过程中“三废”直接排放,给周边环境及居民健康造成了危害。

由于电子废弃物中可以提炼出很多贵金属,规范处理便可变废为宝,再生利用,是一座永不枯竭的城市矿山。为此政府一直不遗余力在创造条件和平台,倡导更多人士重视废旧电子回收,建立全国环保回收同盟军,促进废旧电子规范处理,循环利用,减少二次污染。所以这不仅是一个环境问题,也是一个商业机遇。

如何转变发展思路,改变生产方式成为高要求下的合格企业;如何将产业、生意升级,团队升级,应对市场风云变幻、动荡不安;如何扩大经营范围,稳固行业地位,开辟有效的竞争道路,成为领头羊;如何在国家新一轮的政策补贴中,独占鳌头享有特殊津贴,都是现阶段回收行业发展的关键卡点。

深圳淘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特色回收体系搭建者、首家回收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用四年的时间,见证了行业发展的风雨点滴,践行行业规模化、正规化指导服务,已带领全国80多个城市500多家服务商共同奋斗在回收一线。其以服务合作代替行业竞争的运营模式,也获得行业以及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至今,淘绿的废旧手机回收服务,已经包括价值评估,委托交易,技术和市场开发培训等系统项目,月处理量达到80万至100万台。从美国引进先进技术,与知名环保企业的合作,颠覆了污染盈利模式,实现了从体系化回收供货到拆解产业化的完美链条,而淘绿定期举办的废旧手机回收交流培训会,更是开启了废旧手机回收绿色创业专业新模式。

 

事件报道:桂林医疗垃圾处理点百吨垃圾遭锁38

位于广西桂林临桂县四塘镇冲口村旁的桂林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简称“医废中心”),是桂林市市区及该市10个县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点。然而,在今年813日,该中心大门被冲口村村民锁住,致使桂林市各大医院及上百家诊所的医疗垃圾无法及时处置。919日,经协调,村民同意开锁,中断了38天的医疗垃圾焚烧工作才得以恢复。据调查发现,桂林市目前无一家具备处理医疗垃圾资质的公司,要杜绝类似事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进一步规范该行业。

核心事件:垃圾露天堆放 中心大门被锁

村民为何要锁住铁门?冲口村民小组长秦建招说,2003年,桂林市有关部门在冲口垃圾填埋场,建起一个简易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点,将桂林市区及周边县的医疗垃圾运到这里处置。因认为农作物受其影响减产或绝收,村民意见较大。2010年,桂林市相关部门称,要建一套先进的医疗废物焚烧设备。可在试运行期间,该套设备经常出问题,造成污染。

秦说,村民的房子离医废中心直线距离约600米。今年,村民发现医废中心,有医疗垃圾露天堆放,且堆了一个月都未焚烧处理。而且根据《广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医疗垃圾运离医疗单位后,要在一天内进行处置。于是813日中午,村民代表便将桂林医废中心的大门锁了。916下午,桂林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因被锁门,医疗废物转运车停在中心门外。

连锁反应:医疗垃圾爆仓 医院叫苦不迭

医废中心被锁,让各大医院叫苦不迭。917日上午,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后勤部主任阳顺德说,医院有1000多张床位,每天要产生1吨多医疗垃圾。按每天每张床位1.5元的费用交给桂林市医疗垃圾鼾企业新安公司,每个月交5万多元。自从813日后,新安公司多天未上门收。该院医疗垃圾暂存点面积又窄,存满了之后只好将生活垃圾暂存点腾空用来存医疗垃圾,但场地还是不够。

该院院长王昌明说,由于医疗垃圾携带大量细菌和病毒,有些是传染性极强的,若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医院与新安公司签订了书面协议,不管新安公司遇到什么问题,新安公司都应该及时上门收运医疗垃圾。据悉,事发后,桂林市卫生局给各医疗单位下发了应急通知,要求各医疗单位对滞留的医疗垃圾进行规范消毒和做好防护工作。

紧急措施:100多吨垃圾 紧急运往南宁

据了解,新安公司成立于2003年,一直从事桂林市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2011年,桂林市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医废中心。随后,新安公司获得经营权。当年1228日,焚烧炉点火试运行,至去年32日,在设备供应商福建丰泉公司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焚烧炉试运行65天,停产维修35天。今年3月至9月,设备供应商派人来修了5次,共停产维修38天。因为设备经常坏,导致收集过来的医疗垃圾不能及时焚烧,出现了露天堆放情况。

新安公司总经理李先生说,他们承担着桂林市区及10个县的医疗垃圾收运处置,共有24家医院和300多家诊所,每天收集医疗垃圾约6吨。自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被锁门后,他们垫钱请车将100多吨医疗垃圾运往南宁市焚烧,每处理一吨医疗垃圾成本要比原来高4000元。

李先生说,918日晚至19日凌晨,公司组织人力和车辆将滞留在桂林市人民医院和南溪山医院的医疗垃圾运往南宁。20日,公司又安排员工上各医疗单位收运医疗垃圾,暂时缓解了桂林市各大医院医疗垃圾处置难的困境。

调查追踪:环保验收未过 公司无证经营

临桂县环保局党组成员黎景光说,医废中心的焚烧设备试运行一年多了,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这个项目业主单位是桂林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固废公司”),是桂林市市容局环卫处下面的一个公司。该公司将医疗废物经营许可权委托给新安公司,而新安公司也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也是违法的。

今年826日,桂林市环保局给固废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该公司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10万元。固废公司表示,911日,他们已给新安公司发函,要求新安公司在今年1031日之前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否则将终止相关协议。

李先生说,新安公司目前的确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在201185日前是有该证的。目前,该公司正在完善公司硬软件和办证材料,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去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面临两难:谁都没有资质 烫手山芋谁接

一家没有资质的公司,为何能从事医疗废物处理?918日上午,桂林市市容局局长黄声奎说,2011年,为确定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运营单位,桂林市采购办曾进行了两次公开招标,但均因投标单位不足达不到开标要求而流标。鉴于新安公司缺乏技术人员,管理操作欠规范,他们考虑增设一台备用焚烧炉,扩宽存储冷藏室等措施。此后,将通过招标形式确定运营单位。

桂林市环保局辐射科科长马伟荣说,新安公司的确无证经营医疗废物处理,可桂林仅此一家公司在这方面有经验,不给新安公司运营,又将导致各大医院医疗垃圾滞留,危害更大。所以,只能先让新安公司做,并指导该公司完善环保方面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医废处置行业。

918,临桂县政府召集村民和新安公司开了一次协调会,新安公司承诺不再露天堆放医疗垃圾,如发现一次罚款1万元。919下午,冲口村村民将桂林医废中心大门的锁打开。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废纸分会成立

924日,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废纸分会成立大会暨行业形势研讨会在天津召开,工信部节能司调研员李洪良、商务部流通司调研员李嘉建、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废纸分会秘书长唐艳菊、天津物产化轻旭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同德以及三十余家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废纸分会秘书长唐艳菊主持。

大会首先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致欢迎词并宣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废纸分会正式成立。随后,废纸分会秘书长唐艳菊主持审议了废纸分会筹备工作,并作201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废纸分会工作条例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之后,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调研员李嘉建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工信部节能司调研员李洪良对废纸回收利用产业政策进行相关介绍。接着,与会代表对废纸回收利用行业面临的形势和出路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废纸分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达成共识。

 

    政策解读

财政部就《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答问

930,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问:什么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答: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政府承担公共服务的新模式,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理念和模式的创新,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同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仍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近年来,一些地方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探索阶段,迫切需要出台全国性政策,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新一届国务院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进一步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是惠及人民群众、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业开放、引导有效需求的关键之举,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政社分开的必然要求。出台《指导意见》,对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理利用社会资源、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问:《指导意见》的基本定位是什么?

答:鉴于当前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进展程度不一,做法也不尽相同,在全国层面制定具体制度的时机还不成熟。比较符合实际的做法是,先研究出台指导性意见,鼓励、支持和指导地方推进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再总结经验、完善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因此,《指导意见》的基本定位是做好顶层设计,相关政策设计注重原则性、方向性、统筹性和指导性。既鼓励支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又明确一些基本原则要求,确保规范操作、稳妥推进。

问:如何理解《指导意见》中关于“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界定?

答:关于购买主体。《指导意见》将购买主体界定为“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同时提出,“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方面考虑:一是目前存在一些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环境保护督查监管机构、海洋维权巡航执法机构等,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转为行政机关,将其纳入购买主体,有利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相衔接;二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公立学校等,是政府设立的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主体,其中涉及的购买服务问题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情况逐步研究推进;三是群团组织主要是指妇联、工会、团委等,这些单位一直纳入行政编制并按照公务员管理,经费也由国家财政负担,虽然不属于行政机关,但其工作职责和提供的服务也可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

关于承接主体。《指导意见》界定的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需要说明的是,承接主体必备的基本条件是独立的法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承接主体的具体资质条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

问:如何确定《指导意见》中关于“购买内容”的范围?

答:《指导意见》提出的购买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由于我国仍处于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发展转型时期,政府提供服务的内容和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能力也在不断调整变化之中;同时,我国区域间发展很不平衡,各地需求及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能力不尽相同,明确全国统一的购买服务项目范围不切实际。因此,《指导意见》没有列举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而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这样既有利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服务类别、制定购买范围目录,又能为将来购买范围的动态调整留有余地。此外,为了防止向社会力量购买有些明显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或只能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项目,《指导意见》对购买内容明确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问:对于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有哪些考虑?

答: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梳理汇编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政策培训,指导地方规范操作。根据《指导意见》选择部分中央部门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央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密切跟踪地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政策指导。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并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研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财政与财务管理办法。研究细化和完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拟定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具体条件、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研究政府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衔接问题,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制度化安排和规范化运行。研究完善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做好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衔接。研究向公益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实现由“养人”向“养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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